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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7 23:15:01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就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2:30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15:00。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日发布,载明了会议详情。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4人,持有公司股份195,379,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0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1,800,729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78,894股。中小投资者股东4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75,086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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