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3:47:14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该所已按《审计业务约定书》完成财务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与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公司认为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均能胜任审计工作,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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