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3:46:55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建立了涵盖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及监督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在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等方面实施了有效控制。评价结果显示,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针对存在的不足,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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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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