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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专区

受理范围

编造、传播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受理条件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举报材料

请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序号 材料
1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加盖公章)
2 请提供提报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证明
3 举报内容应包括:
1.举报内容的链接和截图。
2.请明确指出文中涉及“虚假不实信息” 的内容。
3.请提供能说明该部分为“虚假不实信息”的证明材料,以便我们正确、快速的处理您的举报。
(举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举报方式

请按举报模板中的要求,发送邮件到邮箱: jubao@stockstar.com

处理结果

收到您的举报后,我们会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举报材料,对确认虚假不实的内容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举报主体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需要承担一切因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