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传播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请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序号 | 材料 |
1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加盖公章) |
2 | 请提供提报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证明 |
3 |
举报内容应包括: 1.举报内容的链接和截图。 2.请明确指出文中涉及“虚假不实信息” 的内容。 3.请提供能说明该部分为“虚假不实信息”的证明材料,以便我们正确、快速的处理您的举报。 (举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
请按举报模板中的要求,发送邮件到邮箱: jubao@stockstar.com
收到您的举报后,我们会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举报材料,对确认虚假不实的内容进行处理。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举报主体如果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需要承担一切因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