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9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综合考虑公司盈
利水平、偿债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第三
季度权益分派, 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
计)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67,444,319.00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5,089,080.8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52,726,687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24,436,269.92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
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审议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优先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尤
其是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现金流充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的单体报表)
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对中小股东的表
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
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
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通过
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本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者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相关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并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
行完毕。
五、其他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
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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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