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1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司的总股本320,103,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计委员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72,634,199.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51,005.68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546,226,438.94元,减去已分配2024年股利49,844,765.43元,2025年度合并
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61,564,867.67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
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21,144,715.19元,母公司资本公积858,522,374.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819,759.6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28,041,599 股,转增金额
未 超 过 2025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的 余 额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0,819,759.62 49,844,765.43 38,693,889.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00,155,734.25 108,872,941.05 104,538,168.34
营业收入(元) 2,307,905,358.39 2,168,197,862.18 1,836,392,280.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149,358,415.0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4.97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因
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四、其他说明
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