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 签 发 的 证 监 许 可
[2018]184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尚荣医疗”)
获准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4,150,943.4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 2,502,830.2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3,346,226.40 元,上述
资金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06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
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金额 15,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金额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或“北京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
简称“乙方”或“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
称“乙方”或“民生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或
“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乙方”或“工
商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保荐机构”)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公司“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设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账户状态
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龙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上步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门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和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高端医疗
耗材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869.86 万元(暂估金额,含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资金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
户中的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
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亦同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上述账户不再
使用。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经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和工商
银行的审核,上述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银行、民
生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都随
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