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0%股权。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职安敏、齐新荣及盛邦电器签
署 关于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约定公
司分别以人民币 4,599.00 万元、146.00 万元受让职安敏、齐新荣持有的标的公司
款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0%
的股权,成为盛邦电器的控股股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收购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职安敏,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10711************,住所:广东省佛山
市顺德区,现任标的公司监事,持有标的公司 98%股权,系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齐新荣,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10726************,住所:河南省新乡
市,持有标的公司 2%股权,系实际控制人职安敏的配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均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25429921M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潭路 2556 号天龙羽绒 3、4、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郭全锋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电气元件、机械锁、电子锁、蒸发器、冷凝器、冲压件加工、
经营范围
销售;制冷设备、模具设备、家用电器及配套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12.15
营业期限 2014.12.15 至 2044.12.14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后,盛邦电器的股权结构如下:
交易后
交易前
股权转让及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合计 2500.0000 100.0000 2916.6667 100.00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盛邦电器 2024 年度、2025 年 1-4 月
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
[2025]230Z4859 号)。根据该 审计报告》,盛邦电器主要财务数据 合并口径)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8,740,214.74 215,031,680.50
负债总额 165,354,060.49 160,717,055.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86,154.25 54,314,624.79
项目 2025 年 1-4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04,818,873.48 306,070,257.43
营业利润 -1,459,046.69 2,529,828.63
净利润 -928,470.54 1,932,82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837,909.99 -95,153,266.61
四)标的公司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邦电器产权清晰,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
等情况,不存在股权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盛邦电器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原股东均同意就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认购权及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邦电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631 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全部资产及负债。
采用资产基础法,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盛邦电器总资产账面价
值为 21,705.36 万元,评估值为 22,613.07 万元,增值率为 4.18%,总负债账面价
值为 16,165.17 万元,评估值为 15,958.53 万元,增值率为-1.28%,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5,540.19 万元,评估值为 6,654.53 万元,增值率为 20.11%。净资产评估值
为 6,654.53 万元,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5,338.62 万元相比,增
值 1,315.92 万元,增值率为 24.65%。
采用收益法评估,盛邦电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7,300.00
万元,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 5,338.62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收益法的测算结果比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高出幅度
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逐一进行评估取值后得出的测算结果。收益法是立足于
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
象的价值。盛邦电器有着十年的技术积累及销售渠道,有着较完备的研发队伍,
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起关键作用的人力资源、客户资源、销
售网络、管理团队等因素的价值则无法体现,不能体现出盛邦电器的综合获利能
力和综合价值效应。
基于上述原因,认为收益法的测算结果更为合理,更能客观反映盛邦电器的
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资产评估
报告所列的假设前提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合肥盛邦电器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300.00 万元。
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估值
为人民币 7,300.00 万元,标的公司 65%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 4,745.00 万元,新
增 416.6667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增资款为 1,216.6667 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受让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雪祺电气”)
乙方一:职安敏
乙方二:齐新荣
丙方 标的公司):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
以上( 乙方一”、( 乙方二”合称为( 乙方”或( 转让方”,与甲方、丙方合称
为 各方”。
一)本次交易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整体价值,根据甲方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5]第 020631 号)结论为基础确定。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标的公
司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7,300.00 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
股权的整体价值按照 股权评估报告》定为 7,300.00 万元。
各方确认并同意,甲方以合计 4,745.00 万元(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本
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65%股
权 对应标的公司 1,625.00 万元注册资本, 标的股权”),具体如下:
甲方以 4,599.00 万元受让乙方一持有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 63%股
权( 对应标的公司 1,575.00 万元注册资本);甲方以 146.00 万元受让乙方二持有
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 2%的股权 对应标的公司 50.00 万元注册资本)。
各方确认并同意,甲方以 1,216.6667 万元( (增资款”)认购标的公司 416.6667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超出甲方所认购的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投资款计入标的
公司的资本公积。
乙方确认并同意,就本次增资事宜放弃优先认购权。
各方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雪祺电气 甲方) 2,041.6667 70.00%
职安敏 乙方一) 875.0000 30.00%
合计 2,916.6667 100.00%
二)付款安排
首期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70%,即合计 3,321.50 万
元,其中应付乙方一的金额为 3,219.30 万元、应付乙方二的金额为 102.20 万元。
甲方应于乙方出具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的书面确认函
或被甲方豁免之日起五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首期股权
转让价款。
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的金额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合计 1,423.50 万
元,其中应付乙方一的金额为 1,379.70 万元、应付乙方二的金额为 43.80 万元。
在乙方出具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的书面确认函或被甲
方豁免后,甲方应于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二期股权转让价
款。
甲方应于乙方出具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的书面确认函
或被甲方豁免之日起一 1)年内向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全额增资价款
三)交割及股权转让的完成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乙方及标的公
司应配合于交割日后 10 日内提交本次交易涉及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等并在 45 日内予以完成,包括将标的股权的股东变更为甲方以及将新增注册资
本登记至甲方名下。
自交割日起,甲方即依据本协议成为标的股权及其认购的标的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的合法所有者,对标的股权及其认购的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依法享有完整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四)损益归属
资比例享有。
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且该等损益归属不会导致本次交易所涉的公司
股权价值的调整。
五)过渡期主要安排
公司( 为免疑义,即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现存的或将来可能存在的分支机构、附
属机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所控制的实体,下同)按照与以往惯例一致的
方式从事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于交割日仍然在任何重
大方面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无误导的,如同该陈述和保证是于交割日作出的一
样。
议、支持、同意或容许集团公司进行可能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作为
或不作为。
产有关的如下重要信息、通知和事件,应迅速 不晚于获知之日起的两 2)个
工作日内)将其所知的所有该等信息、通知和事件书面通知甲方。
六)标的公司治理安排
事会拟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乙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
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董事长由乙方一担任、经标的公司董事会选举
产生。
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乙方一担任并经标的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
同专用章等所有印鉴、各项证照、章程、财务资料及其他重要证照、资料的原物、
原件、正本,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按照标的公司有关内控制度规定进行
使用、管理和监督。
七)主要承诺事项
的公司提供服务,且乙方一将尽最大努力促使附件一所列的核心团队成员于交割
日后 5 年内变动比例不超过 20%。
在乙方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该等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应无
偿提供给标的公司。乙方承诺,其或其任何关联方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竞争性合
作。乙方承诺,其或其任何关联方均不会为自身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招揽集团公司
的业务或客户;其或其任何关联方均不会招揽、引诱或鼓动集团公司的员工离开
集团公司。
股权 对应标的公司 875.00 万元注册资本, 剩余股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一不得转让剩余股权,且甲方不因该等拒绝乙方一转让股权的行为而基于公
司法约定的优先购买权需要履行受让义务。
若未来乙方一有意进一步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
甲方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余额 (标的应收款项”),经甲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或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确定
并经甲方认可合理计提的坏账准备后 (预计坏账金额”)的应收款项净额部分
(目标收回金额”),各方同意按照如下规则就标的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进行处
理:
于目标收回金额的,则乙方应就差额( 目标收回金额-实际收回金额)部分向公司
进行补偿。如产生任何补偿金额,乙方应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或甲方同意的更
长期限内,将补偿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账户。同时,甲方亦有权
相应扣除尚未支付的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用于向标的公司支付。
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完毕上述补偿金额后,如标的公司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标的应收款项在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又有收回的,甲方届时应促使标的公司
退回部分或全部乙方已支付的前述补偿款,标的公司退回补偿款的上限为乙方已
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2026 年 7 月 31 日后标的公司收回的标的应收款项,标的
公司不再退回相应补偿金额。
日的标的应收款项全额收回的,则其所对应的预计坏账金额在扣除为实现债权所
发生的费用后,公司按照乙方合计转让的注册资本数量占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
司总注册资本数量的比例 即 55.7143%)向乙方一进行分配。该等分配款项应
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至乙方一指定账户。
八)违约责任
即属违反本协议。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违约
方应承担该等不履行对履约方造成的损失( 该等损失应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
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及差旅费等)。
履约方除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乙
方应对公司的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应当采取相应措
施,使甲方免受任何进一步的损害。
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每逾期一
日,乙方应以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期限支付转让对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以逾期未支付的转让对价为基数按照
万分之五计算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担连带责任。
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交割的,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除与终止
日即生效,其他条款于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生效:甲方内部决策机构已经批准本
次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全部内部决策审议程序。
完毕。
本次交易不能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结果导致
本协议中的条款需重大变更而各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
整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本次交易未获得甲方内部决策机构/监管机关批准等。
十)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制冷件、管路件、金属结构件等家用电器专用配件及模具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领域,以及展
示柜、橱柜、饮料柜、制冰机等轻商领域。盛邦电器成立于 2014 年,凭借多年
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公司拥有了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如美的集团、澳柯玛、
海尔智家、TCL 家电、长虹美菱、惠而浦、格力电器等企业,多次荣获主机厂颁
发的创新引领奖、优秀品质奖、战略合作奖以及优秀供应商、铁杆供应商等荣誉
称号,是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雪祺电气主要生产 400L 以上的大容积冰箱和商用展示柜等产品,标的公司
是雪祺电气合作多年的供应商,本次交易旨在推动雪祺电气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拓
展,实现上下游的联动配合,提高零部件的稳定性与可靠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同时,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此外,制冷件、钣金件等零部件
属于冰箱重要原材料,对产品温控、节能指标有重要影响,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增
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竞争力。
同时,本次交易将发挥显著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将获得雪祺电气在资金实
力、大客户服务能力、规模化生产、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
的全方位资源支持。并且双方将实现客户资源的深度协同,标的公司的产品可加
速导入雪祺电气的海外客户,进一步巩固市场,扩大市场覆盖与影响力,推动公
司持续增长,提高盈利水平。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一)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盛邦电器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对标的公司进
行整合,最大程度地发挥收购后的整体协同效应。但由于不同企业的成长经历和
环境不同,在管理体系、经营风格和财务运作方式上都存在差异,公司与标的公
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尚具有不确定性,仍存在并购整合进度及效果不及预期
的风险。
二)标的资产商誉减值风险
因本次交易股份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
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据( 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将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
由于行业不景气或标的公司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巩固和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经
营状况恶化,经营业绩低于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当期
损益。
三)市场竞争风险
在业务发展、市场拓展过程中,标的公司必将受到行业内竞争对手及其他具
备一定实力的公司的双重竞争压力。尽管标的公司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及技术优
势,但在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标的公司无法持续拓展优质的客户、
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存在其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
响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的其他风险
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存在交易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
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八、备查文件
[2025]230Z4859 号);
第 020631 号)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