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中国港能(00931.HK)2026年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6-07-01 08:01:36

证券之星消息,近期中国港能(00931.HK)发布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业务回顾:

本年度,本集团紧扣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双碳战略部署,坚持「天然气稳基、新能源增效、数智化驱动」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商业模式、强化运营管理,天然气与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整体销售数据有所增长,但受复杂的国际地缘政治局势和国内经济虽有复苏但过程缓慢且面临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致使本集团业务毛利承压降低。
      天然气业务方面,本集团巩固液化天然气业务优势,大力拓展管道天然气贸易,深化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战略合作,优化采销节奏与供应链管理,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天然气总销量、贸易销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规模效应显现。
      新能源业务方面,本集团持续加大新能源业务投入,聚焦智慧供热、综合能效管理、高效节能装备研发与制造、零碳园区综合服务等方向,项目布局与运营能力稳步提升。陕西、广东、湖北、江苏等地既有项目运行稳定,服务面积与供能效率持续提升。新项目落地工作稳步推进,覆盖工业、楼宇建筑等多个场景。运营管理方面,继续深化IDH智慧分布式供热平台、ICE智慧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应用,实现能耗实时监测、智能调度、节能优化,为客户创造显着节能降碳价值。节能装备研发与制造紧跟国家能效标准迭代升级方向,强化高效热泵等核心装备研发能力,产品性能与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天然气业务
      点对点供应液化天然气(零售)
      点对点供应液化天然气(零售)通过加气站、管道网络及杜瓦瓶将液化天然气从能源中心输送至居民用户、工商企业及汽车司机等终端用户,以满足其常规能源需求。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录得天然气零售销量14,252吨(二零二五年:21,567吨),点对点供应液化天然气(零售)收入为约87,356,000港元(二零二五年:163,071,000港元),占本年度本公司总收益之10.7%。
      批发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贸易)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录得天然气贸易销售量158,924吨(二零二五年:82,400吨),批发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贸易)收益为约576,788,000港元(二零二五年:366,629,000港元),为本年度总收益贡献70.8%。本年度液化天然气及管道天然气贸易业务中,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录得销售量8,299吨(二零二五年:10,218吨),占天然气贸易总量的比重为5.2%,液化天然气贸易收益约43,648,000港元(二零二五年:56,451,000港元),占天然气贸易总收益的比重为7.6%。管道天然气贸易录得销售量150,625吨(二零二五年:72,182吨),占天然气贸易总量的比重为94.8%,管道天然气贸易收益为约533,14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310,178,000港元),占天然气贸易总收益的比重为92.4%。
      液化天然气配送(物流)
      本公司的运输车队配备大量专为运送液化天然气而特制的天然气运输槽车及液化天然气移动罐箱,为外部客户和本集团内的公司提供道路货运服务。配送车队使本公司能以低成本、安全、快捷的方式从上游供应商配送液化天然气给外部客户及各能源中心。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车队运输里程总计53,816,000吨公里(二零二五年:61,295,000吨公里),其中82.2%为外部客户运送,配送液化天然气(物流)业务产生收入约30,32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50,275,000港元),为本公司本年度总收益贡献3.7%。
      液化天然气管道网络
      本公司开展液化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建设压力管道、门站及调压站连结零售与终端市场,通过完善的输气配套设施,拓展下游用户。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由中国湖北省、江西省及安徽省地方政府授予的34(二零二五:34)项有效液化天然气乡镇特许经营权,该等特许经营权允许本公司作为特许经营区内唯一供应液化天然气的营运商。本公司已在湖北省广水市的杨寨、长岭、陈巷、余店、蔡河、郝店等地区收到10,840(二零二五:9,718)户居民住户申请液化天然气管道连接,并成功接驳9,125(二零二五:7,413)户居民用户。向居民用户供应液化天然气产生的收入已计入本年度点对点供应液化天然气(零售)收入。
      基建项目
      于本年度,本公司坚持以集中能源开发为主,分布式管理为辅的理念。本公司在湖北黄冈、湖北广水、安徽六安及江西景德镇等重要地点进行策略投资,围绕储能和能源管理一体化的大型液化天然气基地进行资源配置。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两个(二零二五年:两个)汽车加气站,其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的全资附属公司合作经营。透过利用中海油的采购平台独特优势,本公司的汽车燃气加气站有效降低液化天然气的采购成本,从而通过更具竞争力的价格促进销售增长。中海油作为唯一负责加气站日常运营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商,根据约定条款分享运营绩效。
      新能源业务
      本年度,本公司继续积极布局于智慧供热、综合能源效益管理和节能减排装备制造等行业。利用数据云、物联网与人工智能智慧等前沿技术,使用独特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模型、高效的能源建筑资讯模型(「BIM」)架构及智慧分布式供热(「IDH」)平台打造智慧能源管理体系,凭藉相关数智化核心技术平台,于新能源之智慧供热管理、综合能效管理等领域,为用户提供拥有人工智能智慧技术的综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为客户用能项目大幅度削减能耗与运营成本,携手政府与用户共创多赢格局。
      本年度内,本公司在陕西西安市的供热项目使用了智慧综合能源(「ICE」)解决方案,ICE系统通过自动追温与平衡调节功能,根据未来三小时的天气预报和使用者即时室内温度,智慧调整热源参数与户用阀门开度,实现按需供热,显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大幅增强用户满意度。
      本年度,本公司新能源业务录得收益约118,33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131,580,000港元),占本公司本报告期间总收益之14.5%(二零二五年:18.4%)。
      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录得收益为约104,379,000港元(二零二五年:81,276,000港元)。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领域,智慧供暖业务新增服务面积约183万平方米,录得收益为约68,195,000港元(二零二五年:74,839,000港元),综合能源效率管理业务录得收益为约36,18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6,437,000港元)。
      新能源产品的销售及分销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新能源产品的销售及分销录得收益为约13,955,000港元(二零二五年:50,304,000港元)。
      金融服务业务
      本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包括:(i)提供液化天然气车辆及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并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ii)于香港透过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中港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港金融」),获证监会授牌从事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及(iii)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通过一间持有有效放债人牌照的间接附属公司从事放债业务。鉴于经济前景不佳,本公司管理层对增加金融服务业务投资持审慎态度。

业务展望:

本集团将持续优化天然气和新能源双业务板块协同机制,强化集团化管控与成本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抗风险能力,强化业务发展韧性,加快智能应用落地,灵活把握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带来的发展契机,努力推进国际化战略,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与股东价值提升而不懈努力。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