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6-04-17 19:17:08
证券之星消息,近期华昌化工(002274)发布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甲醇、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尿素、氯化铵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一方面强化技术引进与研发,更新装备,持续提升现有产业或装备运行水平与质量,同时通过技术研发、中试工作的开展为企业在新产品、新材料业务端做好项目储备;另一方面致力于氢能源领域产业拓展、布局与示范推广应用,希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跟进涉及绿色、合成生物学等行业发展趋势,推进本公司整体产业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持续丰富产品、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1、煤化工产业简介。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煤化学加工过程,煤中有机质的化学结构,是以芳香族为主的稠环为单元核心,由桥键互相连接,并带有各种官能团的大分子结构,通过热加工和催化加工,可以使煤转化为各种燃料和化工产品。
煤化工是中国特色,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新兴产业;作为全球煤化工产业化走得最远的国家,近年来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的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上成效显著。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看,煤化工提供了必要的能源安全保障;同时随着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的不断深入,煤制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创新突破;现代煤化工将成长为一个既独立于石油化工、又相互交叉赋能的新兴产业体系。总体上看,中国现代煤化工不仅产业规模大幅增加,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关键技术不断取得创新突破,而且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无论从创新能力、产品结构、产业规模,还是工艺技术管理、装备制造,均已走在世界前列。
当前,煤化工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其核心表现为延链、补链、强链、扩群,将基础煤化工引向深水区,壮大做强高端煤化工,包括煤基精细化学品和煤基新材料等。未来的煤化工升级发展之路,一方面是基础产业进一步降本增效,推进低碳绿色发展;同时,探索煤化工与风、光、氢新能源等的深度融合或产业模式重塑;另一方面是向煤基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拓展。
本公司煤化工产业链为传统煤化工与现代煤化工相融合的产业。本公司煤化工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气用于生产合成氨,氢气、一氧化碳用于生产多元醇、甲醇等,二氧化碳用于生产尿素、纯碱等。本公司产业属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后续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要求,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利用,不断调优产品、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产业升级。
2、纯碱产品。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2CO3,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纯碱工艺包括氨碱法、联碱法以及天然碱。
近年,随着天然碱法新项目投产,对国内纯碱行业的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按生产成本来讲,天然碱生产成本优势明显;当前三种制碱方法,在生产成本方面天然碱优于联碱法,联碱法优于氨碱法。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氯化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纯碱、氯化铵。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3、肥料产品。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尿素、氯化铵。
尿素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氨(加合成气中二氧化碳)-尿素。
复合肥工艺流程:外购磷肥、钾肥加自产氮肥-复合肥。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经销商销售。
4、多元醇产品。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要原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的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酯树脂。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链生产聚酯树脂。
工艺流程:煤-合成气-合成中间产品(加外购丙烯、甲醇制甲醛)-丁醇、辛醇、异丁醛、新戊二醇等。
主要经营模式:直销、用于下游厂商作为生产原料。
5、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本公司氢能源产业拓展依托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昌能源自2018年成立以来,产业拓展重点为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通过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系统部件国产化替代及产品示范应用等途径,促进研发产品的商业化应用推广。
从事化肥行业
本公司化学肥料产品种类包括氮肥、复合肥料(含配方肥料)等。本公司化学肥料的竞争优势:有一支专业的肥料研发、生产、推广和服务队伍;工厂位置毗邻河南、安徽、江苏、江西、山东等国家粮食主产省,比主要竞争对手更贴近市场;工厂距离口岸较近,采购进口钾肥原料更便利;国内需求淡季需要出口时有口岸优势。氮肥产品营销主要是直接销售给复合肥工厂;复合肥料(含配方肥料)营销产品主要销售给化肥流通企业,再由流通企业分销给种植业用户。政府补贴方面,“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领域的用气、用电、铁路运价、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已经全部取消,不再对化肥生产企业直接补贴,同时加大了对种粮环节的农业支持补贴力度。目前,国家在化肥生产流通环节仅保留了整车农用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财政贴息优惠政策。2025年第四季度起,本公司承担2025/2026年度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的储备任务,承储任务完成后可按《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财政部第25号令)规定申请贴息补助,相应降低淡季期间营业成本。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1351号),2021年10月15日起利用出口检验等措施调控化肥出口,优先保障国内供应。2023年5月,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5563-2023《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规定化肥出口检验按照“布控指令”实施。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文号:发改经贸〔2026〕149号),要求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承担国内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遵守化肥贸易管理规定。化肥出口继续按“布控指令”实施法检,对化肥出口业务有一定影响;但是,因公司承担国家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得到政府贴息补助,可抵消部分影响。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本公司纯碱工艺为联碱法工艺,使用自产合成氨、二氧化碳,外购氯化钠,生产纯碱、农业肥料用氯化铵两个产品。纯碱业务的供应链方面,生产纯碱所用氯化钠主要从江苏本省采购,公司与省内主要制盐企业有长期、稳定合作基础;纯碱产品主要在周边“长三角”区域销售。氯化钠供方和纯碱主要用户均有配套物流码头,氯化钠原料和纯碱成品运输主要通过水路运输,单位运输成本低于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方式。自“十二五”以来,本公司合成氨和纯碱装置连续多年保持行业“能效领跑者”地位,现行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文号:发改产业〔2023〕723号)设定的全国标杆水平(轻质纯碱和重质纯碱单位产品能耗分别低于160千克标准煤/吨和205千克标准煤/吨)。本公司纯碱生产装置所处的江苏省对纯碱生产用电没有设置优惠电价政策,执行电力交易结算电价。公司电力交易结算电价由江苏省电力市场交易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项目组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等保持稳定性、持续性,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持续深化、提升;即:一是以采用新技术、数字化智能化、更新装备等,实现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二是强化技术研发,发展壮大高端化学品,包括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等;三是尝试化学工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即“绿电”、“绿氢”、“生物质”),探索、推进低碳绿色发展。行业整体上呈现创新发展、转型迭代、提质增效的特点。
(一)行业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度,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5.7万亿元,同比下降3.0%;利润总额7,020.9亿元,同比下降9.6%;进出口总额9,020.1亿美元,同比下降4.9%。其中,三大板块:化工营业收入增长0.5%、炼油营业收入下降超过9%、油气营业收入下降4.6%。化工板块利润下降4.1%、营业收入利润率4.3%。
1、纯碱行业。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数据,2025年1-12月份纯碱产量3,957.2万吨,同比增长4.3%;全年进口量为2.51万吨,同比下降97.42%;全年出口量为219.39万吨,同比增长79.74%。根据国家统计局产量数据和海关统计的进出口量测算,2025年度全国纯碱表观消费量为3,740.3万吨,同比下降1.41%。行业协会有关数据显示,2025年度全国纯碱产能4,078万吨。纯碱产能进一步扩张,行业集中度提升,新增装置以成本较低的天然碱法为主。
2、化学肥料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度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为6,480.8万吨(折纯),同比增长7.1%。中国海关数据:2025年化肥(实物量下同)进口1,400.9万吨,同比下降0.7%,出口4,627.2万吨,同比增长44%。行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2025年度尿素产能达到7,245万吨/年,新增286万吨,同比增长4.1%,尿素产量约为7,201.3万吨,同比增长7.1%。
3、多元醇行业。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度正丁醇产能增至391万吨,同比增加28万吨,企业家数为23家。从产量数据来看,近五年来,正丁醇产量整体呈现增加趋势,2025年正丁醇产量为283万吨,同比增长13.31%。2025年辛醇产能为366万吨,企业数量为21家,产能增加52万吨。辛醇产量同样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25年辛醇产量为320万吨,同比增长15.24%。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25年度,进口正丁醇8.97万吨,同比下降31.27%;出口正丁醇1.48万吨,同比下降10.36%;进口异辛醇17.36万吨,同比下降48.44%,出口异辛醇9.82万吨,同比上涨10.81%。
4、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量达1,662.6万辆,同比增长29%;销量1,649万辆,同比增长28.2%;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量0.8万辆,同比增长52.9%。截至2025年底,国内累计建成加氢站超560座,应用场景以固定线路运营的重卡、冷链物流车为主。
(二)政策及行业情况
1、中央一号文件。202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文件提出,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2、化肥保供稳价。202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做好2026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做出了六个方面的部署。一是保障化肥生产原料供应,稳定化肥生产。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好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化肥生产原料供应,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落实最低生产计划,特别是做好冬储春耕等备肥用肥关键期化肥生产,按要求报送生产情况;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时,允许环保绩效A、B级化肥生产企业自主减排;促进磷矿石生产稳定,保持合理价格水平;支持相关磷肥生产企业加快建设磷石膏制酸项目。鼓励国产硫磺优先直接供应国内磷肥生产企业;磷肥生产企业将国产磷肥积极供应国内市场,特别是加强春耕期间生产保供。硫酸协会、磷复肥协会共同组织做好硫酸、磷肥生产企业硫酸产销衔接,稳定上下游购销关系。二是促进化肥顺畅流通,降低农业用肥成本。铁路要严格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免收铁路建设基金),加强运力配置满足化肥产销区之间、冬储春耕期间大规模跨区域调运需要,特别是保障磷肥由南向北、钾肥由西向东运力充足。三是加强化肥储备管理,有效发挥储备功能作用。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化肥储备监管核查,督促承储企业按要求落实储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承储企业在储备货源组织、调运、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困难;加强不同层级化肥储备衔接配合,提高储备规模、品种、时段等方面的互补性。四是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理,切实做好进口保障。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督促指导辖区内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遵守化肥贸易管理规定(以非公开政策措施,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氮磷二元肥料、复合肥重点品种实施阶段性出口数量管控)。五是加强化肥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六是推进科学施肥,提高化肥使用效率。
3、“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调整。2025年7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行业分类与范围调整:2025年版相比2024年版,新增“数据中心”作为第七大类,形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火电、数据中心”七大类,小类行业缩减至34个。其他煤炭加工(2529)、无机酸制造(2611)等14个国家未明确要求的小类行业不再纳入管理。“两高”项目认定以主产品或相应行业小类的生产装置为准。新上“两高”项目能效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要达到1级能效标准。管控逻辑更趋精细化:对绿色低碳工艺给予明确豁免,部分纳入“鼓励类”且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指标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不新增产能和污染物排放的节能降碳、环保、节水、安全改造项目,不按“两高”项目管理。2025年版规定: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的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由省级部门负责节能审查;未批先建及未依法依规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手续的项目仍需按“两高”项目要求落实。将数据中心纳入两高项目管理,要求其符合国家能耗标准,体现对新兴高耗能领域的关注。
4、零碳园区建设。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包括1项核心指标和5项引导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并匹配了详细的指标解释和碳排放核算方法。其中,单位能耗碳排放(园区范围内每消费一吨标准煤产生的碳排放量)被确定为零碳园区建设的核心指标。这一指标充分体现了零碳园区的核心要义,即在保持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产能力稳定的前提下,实现近零乃至净零碳排放的目标。这一指标被分为两类,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万吨至100万吨标准煤区间的,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00万吨标准煤的,单位能耗碳排放需小于等于0.3吨/吨标准煤。据测算,当前全国园区单位能耗碳排放大致在2.1吨/吨标准煤左右。这意味着零碳园区建成后,其单位能耗碳排放要较全国平均水平下降90%左右,体现了对零碳园区“近零排放”关键指标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核心指标外,《通知》还提出了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余热余冷余压综合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5项引导性指标,从能源结构、循环经济、节能节水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提出了要求,推动园区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从重点任务看,《通知》提出了8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主要是: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转移。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促进能源、土地、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加强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改造。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打造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场景。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政府、园区、园区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通知》明确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是近期新建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同时,考虑到零碳园区建设要求严、难度高,建设范围可以是园区整体,也可以是“园中园”。但需注意的是,“园中园”应有明确的四至边界,且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要求,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实施节能审查,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煤炭消费量10000吨及以上)项目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禁止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审查权限下放至县级节能审查机关。2025年10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除落实国家要求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外,结合江苏省实际,明确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和数据中心(含智算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同时明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和数据中心(含智算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设区市节能审查机关负责且不得委托。
6、排放控制标准要求。2025年8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总体要求:到2030年,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政策进一步完善,减排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排放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氧化亚氮回收利用和排放控制水平有效提高。己二酸行业、硝酸行业、己内酰胺行业单位产品氧化亚氮排放量持续下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后,逐步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管控力度。重点任务:(一)推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生产企业开展氧化亚氮减排,通过使用治理设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减少氧化亚氮排放。鼓励己二酸生产企业对氧化亚氮尾气进行回收提纯,鼓励氧化亚氮回收利用。(二)完善氧化亚氮控排配套政策。研究利用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建设氧化亚氮回收提纯装置和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行业氧化亚氮减排装置。加快推进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市场机制鼓励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三)加强技术创新。推动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催化剂的研制与应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四)强化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协同管控。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与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的协同控制。研究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氧化亚氮排放评价,提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五)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推进建立重点企业氧化亚氮排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监测标准和排放相关标准,在工业领域探索开展氧化亚氮排放源自动监测。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专业化能力。
7、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5年10月,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条例》通过统一标准、明确责任、强化惩戒,构建了覆盖“监测-数据-监管-问责”全链条的刚性制度框架,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条例》的出台,将强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产业向“质量至上”和“价值创造”转型,为生态环境监测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8、节能降碳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专项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支持内容包括:(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二)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支持食品、烟草、纺织、造纸、印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三)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和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退役设备再制造。支持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生产应用推广。支持“以竹代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品生产应用推广。(四)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支持零碳园区、零碳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支持绿色甲醇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生产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五)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包括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碳排放计量体系等。该方向仅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项目应纳入国家层面规划或方案,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实施。
9、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为推动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发布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相对于2022年版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2025年版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范围。并结合近3年来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制修订情况更新相关技术指标。通知提出,要分类实施改造升级,着力提升利用水平。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工具和工作机制,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整体水平。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方面结合实际,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助力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1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25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8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六章九十条,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核心是通过扩充处罚种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违法成本、明确裁量标准,实现精准监管与权利保障并重,同时强化企业与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本次修订围绕立法定位、处罚体系、执法流程等关键维度优化,相较于旧版更贴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需求,具体:1、优化立法定位,兼顾惩戒与权益保障旧版侧重“制裁违法、规范处罚”单一目标,新版新增“保护合法权益”核心定位,明确依据《行政强制法》构建处罚体系,既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又突出程序正义,避免执法随意性,平衡行政惩戒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系。2、重构处罚种类,构建多元惩戒体系,将旧版8类处罚精简整合为6类,删除冗余条款的同时,新增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生产经营、限制从业四类处罚,形成“声誉惩戒(通报批评)+资格惩戒(降低资质、限制从业)+行为惩戒(限制生产经营)+财产惩戒(罚款、没收)”的多元体系,覆盖不同违法场景,提升处罚针对性。3、调整程序标准,提升执法效率与规范性,简易程序适用标准大幅放宽,旧版个人罚款≤50元、单位≤1000元可适用简易程序,新版调整为个人≤200元、单位≤3000元,适配经济发展水平,减少小额违法案件的执法流程成本,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同时,听证门槛进一步扩大,除旧版规定的停产停业、吊销证件外,新增没收大额违法所得、限制从业等情形,明确个人罚款≥2万元、单位≥10万元为“较大数额”,统一听证申请标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11、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制定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总体思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更好统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资源经济高效配置,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公平反映不同机组对电力系统顶峰贡献。其中,完善煤电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价机制。各地按照《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要求,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可结合当地市场建设、煤电利用小时数等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天然气发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容量电价按照回收天然气发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
12、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202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认为:应用推广再生材料是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对保障我国资源安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总体要求:以再生钢铁、再生有色金属、再生塑料、再生纸等再生材料为重点,提升再生材料供给保障能力,扩大再生材料应用范围,完善再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到2030年,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再生材料推广应用等标准和认证体系逐步建立,废钢铁、废纸年回收利用量分别超过3亿吨、8000万吨,再生有色金属、再生塑料年产量分别超过2500万吨、1950万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包装等领域再生材料替代使用比例稳步提升,再生材料应用对保障资源安全、促进节能降碳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13、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方案总体目标:2027年,新型储能基本实现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装备制造能力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初步建成,形成统筹全局、多元互补、高效运营的整体格局,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仍以锂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各类技术路线及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14、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按照应用牵引、场景驱动、因地制宜、协同联动的原则,通过城市群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由燃料电池汽车向交通、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拓展,提升清洁低碳氢供给能力,攻克一批氢能应用领域的技术堵点卡点,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形成多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构建经济、合理、高效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三部门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试点任务:形成“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包括:(一)燃料电池汽车;(二)绿色氨醇;(三)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四)氢冶金;(五)掺氢燃烧;(六)创新应用场景,即以探索氢能多元应用场景为主线,推动氢能在轨道机车、船舶、矿卡、叉车、两轮车、航空器、备用电源、热电联供、新型储能、电子、制药等场景的创新应用。
(三)其他事项
涉及行业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等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以及公司应对措施等。详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优势。公司地处长三角地区,交通方便,紧靠长江,建有自备内河码头连接京杭大运河和长江,运输成本低且方便快捷。苏浙沪三地是中国工农业发达的地区,工业化程度较高,贴近目标市场优势较明显。公司所处的张家港市建有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该保税港区是全国第13个保税港区、第一个内河口岸保税港区。公司地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区,为公司产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2013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了《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更进一步明确了苏南地区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的战略地位。贴近市场、物流成本低,增强了公司化工产品、新材料的竞争优势。
2、发展基础优势。公司是一家拥有较完善产业链及基础设施的煤气化生产企业。以煤气化(氢气+一氧化碳)为源头,配套公用设施,形成两条较完整产业链。即:煤气化-合成氨-(纯碱、氯化铵、甲醇、尿素、硝酸、复合肥),丙烯+煤气化-多元醇-新戊二醇(形成4碳、5碳、8碳多品种醇类、及中间产品醛类等系列产品)。公司产业间关联度较高,便于产业延伸,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公司拥有完备的公用基础设施,包括自备热电厂(热电联产)、供水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公司持续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装备不断优化存量产能,达到节能降耗的目标;同时,围绕现有产业实施产业链延伸;并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等,依托技术进步,促进产品升级。经过近几年的规划、布局、项目落实,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和可靠保障。
3、营销优势。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体系,培养了一支良好的营销队伍,具有完善的大宗产品营销模式及较丰富的营销经验。随着公司向流通领域开拓延伸,深度营销策略的实施,营销网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强化了上下游一体化;营销能力及效果进一步加强。
4、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化工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拥有较为稳定的化工生产、工程技术(含研发)、营销、管理等岗位员工队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公司自2009年建立了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现为水平评价),连续16年为公司培训、鉴定能胜任化工生产的从业人员。公司分别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环保员、营销人员、生产调度员、管理人员、财务会计等岗位设立了培训、培养、晋升管理制度。
5、环保节能减排优势。公司坚持绿色、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发展原则,把“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的理念贯穿于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中。公司始终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能源、环保等政策,组织企业营运、发展。“十一五”期间,公司提前完成国家节能减排20%的目标。公司的纯碱生产、合成氨生产,连续多年被中国石化联合会等评选为纯碱行业联碱法工艺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以烟煤(包括褐煤)为原料的合成氨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其中,2025年9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重点产品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公司被评选为2024年度纯碱行业联碱法工艺的“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以烟煤为原料的合成氨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稳步推进企业产业升级、产业拓展等发展规划的落实;持续通过采用新技术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稳健拓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希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本公司生产经营保持稳定、持续;为持续提高企业整体的运行质量,提供了较可靠保障。
(一)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56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433.48万元,下降17.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3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571.20万元,下降-139.19%。
1、毛利减少。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29,32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511.09万元;造成毛利减少的主要原因:原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变化等,特别是产成品价格下降。其中,联碱行业产品减少毛利18,163.83万元,化学肥料行业产品减少毛利8,239.39万元,精细化工行业(主要多元醇)减少毛利55,923.68万元,其他业务及子公司增加毛利1,815.82万元。
2、税金及附加下降。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2,598.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3.82万元。
3、四项费用下降。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44,271.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9.35万元。其中:销售费用减少650.08万元;管理费用减少628.60万元;财务费用增加428.21万元,主要原因是银行贷款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减少558.87万元。
4、投资收益减少。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4,89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22.10万元;主要构成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509.28万元,理财等实现收益284.2万元,处置所持股票等实现收益1,608.7万元。
5、其他收益减少。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70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4.88万元;主要原因:政府奖励、补助减少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发生额-59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60.74万元;主要原因:公司所持东华能源、苏盐井神等股票市值波动以及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波动影响等。
7、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16,66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27.2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末公司对联碱生产线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报告;在此基础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424.29万元。详细情况:巨潮资讯网,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02)。
(二)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1、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该项目按计划投产,已实现稳定、达产。
2021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进一步增加产量或丰富产品结构。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2021-023号)。
2、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为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合成气的压缩、合成、冷冻等。新建一套氨合成装置,替换原有氨合成装置。项目投产与计划相比延后,预计2026年5月投用。
2023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采用新技术,达到节能降耗、提质增效的目标。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3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2023-010号)。
3、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本项目为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CO2压缩(含脱硫、脱氢)、尿素主框架、配电房;造粒塔、包装、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利旧,配套建设220kv变电所1座和线路改造;1座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含厂区范围内其他产业、产品生产控制使用)。目前,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已取得立项备案通知书,已基本完成项目设计,能评、环评、安评等前置审批工作,预计2026年7月份进入现场施工阶段;220kv变电所1座和线路改造,已按计划建成投用;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已按计划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4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
4、年产5万吨异辛酸及配套设施项目。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原料为正丁醛、氢气和空气,其中正丁醛来自本公司多元醇装置,氢气来自已建成的气化装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异辛酸生产装置、装卸车栈台、灌装站、罐区等配套设施。目前项目正在进行能评、环评、安评等前置审批工作。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异辛酸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异辛酸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
5、氢能源产业拓展。本公司氢能源产业拓展依托子公司—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昌能源自2018年成立以来,产业拓展重点为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燃料电池测试系统,同时构建氢能源产业化平台及生态圈。通过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系统部件国产化替代及产品示范应用及产业生态圈建设等,促进研发产品的商业化应用推广。
未来展望:
(一)管理层分析预测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保持稳定性、持续性;且不断向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提升。从整体经济层面来讲,可能面临的影响因素多且复杂。从行业整体来看,当前国内企业发展已从高速增长时代步入高质量发展时代,通过采用新技术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向材料端拓展等,是行业发展的客观内在需求与选择。根据本公司理解,行业持续优化整合将是后续企业发展的重要关注点与着力点。
1、新技术利用。“碳达峰、碳中和”将推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在双碳目标指引下,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低碳生产体系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新型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储能、可降解技术、废弃化学品循环利用技术、合成生物学技术等。
2、高质量发展。现代煤化工高质量发展的内核是将基础煤化工引向深水区,壮大做强高端煤化工,包括煤基精细化学品和煤基新材料等。未来的煤化工升级发展之路,需要基础产业进一步降本增效,推进低碳绿色发展;同时需要向煤基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拓展,此已成为行业普遍共识。
精细化工是当前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根据精细化工的发展历史与现实来看,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需要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作为支撑;另一方面每一种产品技术含量和门槛都比较高。
3、与绿色能源融合发展。针对能源系统深度脱碳需求,国内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技术和绿色氢能、煤炭高效利用等技术。煤化工是高耗能行业,同时存在“碳氢失衡、碳多氢少”的特点,预计绿氢与煤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融合发展是行业绿色发展探索的新路径。
4、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当前数字化、智能化革命为化工企业发展提出了一个践行的课题。通过新建、改建方式,设计建造领先的智能化工厂,整合生产要素资源,达到安全、环保提质,实现节能、减排、降本的目标,将是化工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5、金融、经济等形势变化。在当前形势下,企业需关注、控制金融、经济层面风险,应对可能带来的产品价格波动等,对产业拓展布局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经营、投资等风险因素变化。
(二)应对措施及战略规划
1、持续落实利用新技术达到节能降本目标。近年来,公司通过采用新技术、提高装备自动化水平等,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环保、降本、增效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果。本公司投资建设的《氨合成生产装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尿素装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与中央控制室改建及配套设施项目》等是持续推进该项发展规划落实的具体举措。本公司希望通过持续落实该项规划,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持续参与行业优化。近年来,本公司着力打造丙烯、合成气产业链,实现石油化工与无机化工相结合,形成自身特色产业;通过“补链强链”、一体化、产业集聚协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产业已形成较完整产业链:丙烯、合成气—多元醇—新戊二醇—聚酯树脂。后续本公司将以“补链强链”为着力点,不断丰富产品品种及结构;同时,强化技术研发,利用中试车间,积极推进相关技术中试,为后续发展储备项目。
跟踪、关注绿色氢能与本公司现有产业相融合的技术进步及行业发展趋势,如电解水制氢、绿色甲醇、绿色合成氨、合成生物学技术等。以降低碳排放、绿色发展为目标,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3、关注材料应用端及技术创新。材料应用端及技术创新等精细化学品是国内化工行业的短板。近年来,本公司按提质增效的需要,关注材料应用端及技术创新;聚酯树脂项目为材料应用端产品,对外参股投资的气凝胶项目为技术创新类材料应用范畴。后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精细化学品(材料应用端)、电子化学品、合成生物学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发展,为企业发展寻求机会、准备条件。
4、持续提升农化产业的内在增长。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粮食安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以及乡村振兴持续推进;种植业对农化的需求将全面升级。近年来,在农化产业理念、模式、技术、渠道、业态等方面都呈现探索、创新趋势,传统的农化产业有望提升为战略新兴产业。对此,本公司将跟进行业发展趋势,落实开发新型肥料、测土配方、种试验田、创新农化及营销服务体系等,以内在增长方式,持续提升农化产业竞争力及附加值。
5、氢能源领域。对氢能源产业的发展,本公司将坚持与研发团队、利益相关方合作的方式,以子公司形式,实现独立自主运营,制订落实发展规划。2026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包括:在国家政策指引下,进一步扩大氢能商用车示范应用规模;并将完成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中试,进行中小容量规模储能项目的商业示范;同时进一步丰富燃料电池系统和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的产品矩阵,着力培育未来产业。
(三)实施战略规划的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能够为企业后续发展筹集、准备资金,不会影响后续项目实施。公司将按事前稳妥筹划,在考虑整体经济及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风险因素分析
1、经营风险。在当前行业持续优化整合,影响整体经济的因素多及复杂的背景下,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一方面,行业产品价格可能呈现较大幅度波动,存在一定的产品价格大幅下滑风险,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同时行业新工艺、新技术等的出现,可能对现有产业产生不利影响;行业上游供给的变化或受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影响生产运营。另一方面,需要持续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情况下,加大了风险控制的难度,对企业控制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公司已落实相关措施降低影响。具体包括:一是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引进、改造,达到节能减排降本节耗的目标,使公司技术、成本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跟进研究市场及政策等动态,提前做好相关预案,应对风险因素的发生。二是着力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当前及今后企业发展提供动力,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引进人才、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等方式做好人力资源准备。
2、财务风险。未来随着发展规划的落实,需要一定的现金流支撑;尽管公司能通过事前筹划,降低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对此,公司将跟进整体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做好事前筹划,控制相关风险。
3、新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整体经济、融资、相关方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对此,公司将事前做好充分筹划,加强组织、监管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
4、新项目运营风险。新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员工对技术熟悉掌握需要一个过程,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招聘、培训等多种措施,提前做好人力资源准备。其次,项目运营存在一定的经营及市场等固有风险;对此,公司将做好事前筹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控制风险。
5、涉足新行业风险。近几年国家及政策重点扶持的领域呈现爆发式发展,存在一定的经营与投资风险;且这类行业呈现应收账款存量很大、占用营运资金要求高,带来的财务风险较大。
6、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及节能减排政策等,安全、环保政策要求不断提高;相关安全、环保政策及区域产业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公司后续发展规划的落实,以及相关项目的审批及实施,甚至对现有产业运营产生影响。对此,公司有清醒的认识与准备,并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围绕政策积极参与行业发展、变革。
7、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属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气体易燃、易爆,部分生产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对此,公司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控制风险。
8、环境保护风险。近年来,环境保护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国家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执法依据及措施进一步细化。尽管公司始终重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持续采用先进技术,增加环境保护投入;但仍存在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区域性环保要求高标准,将会影响本公司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9、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所使用的原料呈现大宗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为此,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预算控制及事前预测,跟踪研究价格趋势等措施,努力降低风险影响。
10、人力资源风险。随着公司产业的拓展,存在一定的人力资源风险。对此,公司将通过招聘、培训、激励等,组建和稳定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人才队伍;同时采取自动化、信息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措施,以应对人力资源风险。
11、合作风险。近年来,公司为了拓展产业集群,寻求外部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存在合作各方不同利益诉求;不排除发生矛盾,影响合作的效果,或导致合作中止、失败。对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事前、事中沟通,完善协议约定等控制相关风险。
12、整体经济风险。近年来,行业发展面临的影响整体经济的因素多且复杂,存在一定的整体经济风险。对此,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变化,制订应对措施,控制金融、经济层面风险。
13、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及规划调整风险。为了后续企业发展,公司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并制订了发展规划;但发展规划实施进度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后续根据进展情况、掌握相关新信息、新技术等,对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上述对行业相关事项的判断,对未来的展望,仅代表本公司对行业的理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此,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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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