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7 05:07:2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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