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2-25 18:48:18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7日至2月16日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所有激励对象在授予时需与公司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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