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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21:01:19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4:30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扬主持,审议通过了七个议案,包括《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5年度预算指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0人,代表股份516,662,2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714%。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00,240,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40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会议。

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例如,《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同意票占99.1625%,反对票占0.8003%,弃权票占0.0372%。其他议案也均以高比例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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