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19 09:02:03
(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于公司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董事及高管提名建议、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检讨董事会架构与成员多元化、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董事会架构检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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