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1-14 17:42:1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会的召集
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会或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职权。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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