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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 公司章程(2024年10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0-28 22:25:4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基本信息
  • 注册名称: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SINOSTEEL NEW MATERIALS CO., LTD.)
  • 住所: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 9号
  • 邮政编码:243004
  •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8,482,776.00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利益,以维护公司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股份发行

  •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 股东会的提案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 董事会

  •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对关联交易的认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 监事会

  •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

  • 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 通知与公告

  • 公司的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送出、公告方式进行。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公司解散和清算时,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 特别条款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

  • 修改章程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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