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7 证券简称:中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账户中的股份203,39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328,040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203,390
股后的总股本147,124,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
元 ( 含 税 ) , 实 际 派 发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147,124,650 股 × 1.35 元 /10 股 =
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9,861,827.75
元/147,328,040股×10股=1.34813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
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1348136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目前总股本147,328,040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203,390股后的总股本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861,827.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现金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203,390股后的147,124,6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5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四、分红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11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4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 203,390 股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
红金额/10 股=147,124,650 股×1.35 元/10 股=19,861,827.75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 股
=19,861,827.75 元/147,328,040 股×10 股=1.348136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48136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
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21.25 元/股。
公司股东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 50%(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
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
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0.63 元/股。
告编号:2025-011),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
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 11 号、11-1 号
咨询联系人:曹燕
咨询电话:0519-88867701
传真电话:0519-8619375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