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5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86,174,47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2 元(含税),不派送股票股
利,共分配利润 76,634,093.72 元,2025 年中期公司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
)。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
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
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即分配总额不变)
。
(二)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86,174,477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1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咨询联系人:覃力、易涛
咨询电话:0771-5532512
传真电话:0771-553090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