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2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大转债”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龙大转债”已于 2026 年 7 月 12 日到期,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应当在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不晚于 2026 年 7 月
“龙大转债”将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77 号”核准,山东龙大美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950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5,000.00 万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 号”文同意,
公司 95,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
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7
月 12 日。
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龙大转债”因转股累计减少
司回购股份)。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有效申报数量为 11 张,“龙大转债”因回售
减少 11 张。
截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最后一个转股日)收市,“龙大转债”剩余数量为
二、“龙大转债”到期兑付方案及兑付金额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龙大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5 元人民
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龙大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龙大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12 日,兑付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本次兑付的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龙大转债”全体持有人。
四、“龙大转债”到期兑付方法
“龙大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通过托管券商划入“龙大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五、关于“龙大转债”债权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龙大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
率为个人收益的 2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 2%)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龙大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龙大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
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
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
所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规定,对持有“龙大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龙大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5 元(含税)。
下分别简称“QFII”、
“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
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龙大转债”
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5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行相应纳税义务。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大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0 年 7 月 9 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