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证券代码:300992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债券代码:123160
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302-1、302-2、303-3室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
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泰福泵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
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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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827 号)核准,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3,48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
集资金总额为 33,489.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89.00 万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人民币 479.8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09.14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531 号”《验资报告》。
二、“泰福转债”的主要条款
公司债券
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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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泰福泵业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1470】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615】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99】号 02),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253】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504】号 02),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
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
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
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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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
(2)附加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
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
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项目。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开立专项账户。
三、重大事项
(一)权益分派及转股价格调整
权益分派方案。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泰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95,300,51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51,400 股后为 93,749,118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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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
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
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
金红利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6 年 7 月 10 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泰福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P1=P0-D=19.77-0.0737790=19.70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
综上,调整后的“泰福转债”转股价格为 19.7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二)历次“泰福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发行人
董事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9 元/股调整为 19.82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9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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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2 元/股调整为 19.75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生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68.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
述股份回购注销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75 元/股调整为 19.84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
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4 元/股调整为 19.77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生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分配股利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
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运作正常,上
述重大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
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长江保荐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江保荐将持续
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
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及时披露
相关事项。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