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6-030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公司股份数为 8,936,305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970,636.95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10 股
=3,970,636.95/406,000,000×10 =0.09779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97798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
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8,936,305 股股份不享有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3,970,636.95/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97798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7 号院 1 号楼联美大厦 15 层
联系人:王曦
咨询电话:010-65915208
传真号码:010-65915210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