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6-3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984,008,721股为基数,向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送 现 金 股 利 2.352 元 ( 含 税 ) , 预 计 派 发 现 金
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金额占2025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不变,即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二)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每10股派现金2.1168元;持有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7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235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14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结算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
(二)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利和股息在原托管
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二)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资本运营中心);
(三)咨询电话:028-85913967。
八、备查文件
(一)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