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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9 19:20:2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完
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成员薪
酬管理体系,建立董事会对经理层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
按照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推进经
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作为领导班子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
顾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领导班子
成员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体系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任期激励、福利保障等构成,同时将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作
为完善经理层成员收入分配方式的补充,实现企业长期目标。
  第四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规范公司治理,强化经理层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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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
                         “业
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保持薪酬水平和企业发展
相适应,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相
配套,全面规范经理层成员收入分配工作。
  第五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经理层薪酬管理制度为前置程
序,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公司董事会负责经理层成员薪酬
管理工作,决定薪酬管理有关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牵头组织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制定等工作,并依据业绩考核结
果,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兑现建议。经理层成员的薪酬方案由董
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董事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有关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的薪酬管理。
经理层成员任职期间自任职之日起至该经理层成员不再担任
经理层成员相关职务的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终止、
岗位调动、退休等。
            第二章 年度薪酬
  第七条 经理层成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经理层成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以核定
的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为依据,按月支付。总经理
基本年薪与核定的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一致,经理层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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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年薪按照不超过总经理基本年薪的80%核定。
  第九条 绩效年薪是与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
薪酬收入,以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及核定的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
标准为依据,根据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与年度综合考
核评价结果计算得出。经理层成员考核完成后,参照领导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审核备案后兑现。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
比例一般不低于60%。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数参照主要负责人绩
效年薪标准,绩效年薪按照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其他
经理层成员结合岗位分工、任职资格条件等综合考虑,设置绩
效年薪分配系数0.5-0.8,绩效年薪调整系数根据年度考核得
分与年度综合评价得分加权进行计算。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占
  其他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基
数×(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绩效年薪调整系数)
  其他经理层成员兑现平均系数不超过0.8,按照得分排序
拉开差距,最终得分与调整系数换算如下:
 序号   排序情况(分数由高至低)        调整系数
            第一名            +0.05
            中间名次            0
            最后一名           -0.05
  若经理层成员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主要指
标完成率低于80%的,绩效年薪为0,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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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条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经理层成员任期业绩考核评
价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三年为经理
层成员一个业绩考核任期。
  第十一条 任期激励收入按以下方式计算: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各年年薪×本企业主要负责人任
期考核评价系数×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评价系数
  任期考核评价系数根据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与任期综合评
价得分加权进行计算。其中,任期业绩考核得分占80%,任期
综合评价得分占20%,最终得分与兑现系数换算如下:
 序号     得分区间                 兑现系数
         [90,100]             1.0
         [85,90)              0.75
         [80,85)              0.5
         [70,80)
          [0,70)
  若经理层成员个人任期业绩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主要指标
完成率低于80%)或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称职的,任期激励为0,
不予计算。
  第十二条 因经理层成员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得实行
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业绩考核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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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并结合本人在经理层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发放相应的任期激
励收入。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确定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核定
结果及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经理层成员考核情况,指导做好薪
酬兑现工作。
  (二)董事会核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发放情况。
  (三)薪酬分配经审核备案,完成利润上缴后,方可兑现。
  第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在所出资企业兼职的,不得在兼职
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领取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
院士津贴等其他货币性收入,经审核同意后纳入薪酬兑现方案
统筹管理。
  第十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经理层成员不得领取政策规
定以外的其他奖励、奖金、福利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第十七条 经理层成员岗位变更、退休或劳动关系终止的,
应及时变更或终止薪酬方案。年度薪酬按照岗位实际任职工作
时段计算。
  第十八条 公司依法为经理层成员缴纳各项基本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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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第十九条 经理层成员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保
障的缴费和待遇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经理层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照公司规
章制度执行。
            第五章    薪酬监督
     第二十一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接受董事会检查监
督。
     第二十二条 经理层成员离任后,其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
个人收入的原始资料至少保存15年。
     第二十三条 对经理层成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以及个人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根据
有关意见,对相关经理层成员扣减绩效年薪或追索扣回部分或
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追索扣回适用于已经离任
或退休的经理层成员。具体情形按照《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薪酬在财务统计中单列科目,单
独核算并设置明细账目。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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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
有关规定执行。如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本办法将
相应进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太 阳 能 〔 2024〕 194 号 )
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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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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