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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00:00:44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30,596,779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70,900股后的
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2,247,13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3.278950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转增股本比
例=实际转增股本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即3.974485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1+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78950 )÷
(1+0.3974485)。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9,130,879 股(已剔除回
购股份 1,470,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3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及转增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
配及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完 成 5,000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注 销 事 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总股本230,596,779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70,900股后的229,125,879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共计派发75,611,540.07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为322,247,130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
为准)。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70,900股
后的229,125,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230,596,779股,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
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本总数与本次转增股本总数一
致。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 号                股东名称                        证券账户
              宁波开来兄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注】
      【注:原名为吴江兄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23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63,085,094   27.36   25,234,037   88,319,131   27.41
      高管锁定股        61,408,594   26.63   24,563,437   85,972,031   26.6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76,500     0.73     670,600      2,347,100     0.7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67,511,685    72.64   66,416,314   233,927,999    72.59
      三、总股本           230,596,779   100.00   91,650,351   322,247,130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净收益为 0.82 元。
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元÷230,596,779 股×10=3.27895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下同);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本比例=实际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的股份)×10 股=91,650,351 股÷230,596,779 股×10=3.974485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 利 ) ÷ ( 1+ 按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股 转 增 比 例 ) = ( 股 权 登 记 日 收 盘 价 -0.3278950 ) ÷
(1+0.3974485)。
案)》中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
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13楼
   咨询联系人:陈帅、梁灿
   咨询电话:0512-63030888-8820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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