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57 证券简称:盛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公司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
本1,835,950,8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392,622.55元(含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5,950,81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8号科技大厦21楼
咨询联系人:贺询
咨询电话:0379-61896688
传真电话:0379-6189668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