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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2 19:05:3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雷震霖先
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与会独
立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等相关情况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的《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
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的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3 票,其中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雷震霖、马德芳、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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