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讯仪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联
讯仪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566.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158.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50.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46 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71,144.28 171,144.28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
金为 19,563.74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如期推进,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
目。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及拟置
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预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合计 171,144.28 20,145.67 20,145.6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为人民
币 19,450.64 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已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不含增值 拟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税)
自筹资金已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不含增值 拟置换金额
(不含增值税)
税)
合计 19,450.64 1,342.58 1,342.58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21,488.2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0,145.67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342.58 万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置换
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已出具《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1236 号),认为:联讯仪器《关于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讯仪器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耀 孟 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