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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云科技: 述职报告(刘灿辉-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00:50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灿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
律法规与公司制度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履职,积极出席会议、审慎审议议
案、充分发挥专业与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灿辉,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财务
分析师、研究主管,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业务总监,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教授。本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离任,
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次、通讯 7 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形;出席股东会 1 次。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充分沟通讨论、审慎发表意见,除第
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王维等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投出反对票外,对董事会其余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弃权情形。本
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
履行必要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司 2025 年度提名工作计划》。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
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考评》《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部审计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
于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披露 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披露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议案。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5 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核查说明》《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核查说明》。对于上述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对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前年审机构保持有效
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
划和报告,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
  • 积极参与股东会,与中小股东沟通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合规运作等关
切问题。
  • 持续监督信息披露,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 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推动董事会决策科学、客观,坚决维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产经营、破产重整、财务状况、内控执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本人已于
关部门积极配合、充分保障履职所需信息与条件,履职顺畅高效。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原则,决策程序合规,定
价公允,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二)财务信息与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披
露符合监管要求,审议程序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年审机构,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年审机
构保持有效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表决通过,程序合规;受聘机构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与独立性,审计工作质量有保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任免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制度、行业水平与经营实际,
审议程序合规;董事提名、高管聘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
合规,不存在禁止任职情形。
  四、总体评价
面履职,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
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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