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319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第1页—第2页
二、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第1页—第2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319 号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博敏电子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发表
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博敏电子本次变更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博敏电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情况,在
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
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博敏电子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之目的参考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
仅限出具报告使用
仅限出具报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