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
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
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
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计划、特别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
序、内部控制情况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
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
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
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中审众环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中审众环
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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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