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凯)
本人在2025年度担任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钱凯,196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
计师。现任职于浙江天誉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所长职务;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钱凯 9 3 6 0 0 否 2
各项议案材料,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履行职
责,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
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2)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考
评方案,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
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审查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和核
心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二)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
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和公平。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个人
专业能力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合规运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多个方
面进行了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本人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
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时间累
计十六日。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
人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董事职责的要求;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
(九)股权激励情况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
标,加之期间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144.09万股。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
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合作,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积极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钱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