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6]6049 号),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686,027.55 元,期末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8,461,050.34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392,681,480.39 元。
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注册资本 50%,母公司 2025 年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8,936,337.0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公
司 2025 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8,936,337.01 元。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
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2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247,5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237,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有关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实施,共计现金分红 11,247,520 元。
上述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 22,495,04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495,040 22,495,04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9,740,075.92 28,696,749.59 27,161,345.00
营业收入(元) 532,307,931.31 511,795,420.38 469,477,982.4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4,990,08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5.6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且充分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
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 2026 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
报,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提高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缩短投资者获取股息红利的等待
时间,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不
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案并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
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