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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1 20:21:28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账户中的 1,968,20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6,341,68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968,200 股后的
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7,302,950.43 元(含
税)。
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7,302,950.43 元
/326,341,682 股*10=1.14306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143064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326,341,682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1,968,200 股后的总
股本 324,373,4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4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 3333 号塘朗城广场
(西区)A 座、B 座、C 座 A 座 3801
  咨询联系人:牛文娇
  咨询电话:0755-26559930   传真电话:0755-86021261
  七、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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