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6-017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室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371,738,4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8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6,391,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49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225,347,3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3.08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人,代表股份23,245,59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9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22,842,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354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08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
反对 1,4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9%;弃权
份总数的 0.0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93,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0756%;弃权 24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109,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8%;
反对 4,542,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9%;弃权
份总数的 0.0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16,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5404%;弃权 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3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31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5%;
反对 1,3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4%;弃权
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1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7000%;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29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4%;
反对 1,3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4%;弃权
份总数的 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04,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7000%;弃权 1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7%。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68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54%;
反对 1,3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7,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3813%;弃权 1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0%。
本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三
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240,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9%;
反对 1,3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9%;弃权
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47,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9637%;弃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0,03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4%;
反对 1,55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弃权
份总数的 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4,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6869%;弃权 1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15%。
本议案董事最终薪酬发放金额待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认后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