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
制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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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