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崔涛先生
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崔霞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
次会议由董事董银锋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崔涛先生所作《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袁祖良先生、成湘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2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有关详细财务数
据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如下利
润分配预案:拟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1.00 元 ( 含 税 )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分配。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
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
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与公司实际情况,全面反映了公司在生态环境保
护、社会责任履行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与成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
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交易对方为公司董事崔霞女
儿,公司董事崔涛与董事崔霞为姐弟关系,董事崔涛、董事崔霞均回避表决。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
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授
信期限为1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崔涛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
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为12万元人
民币;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实际发放以考核结果为准;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崔涛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回避表决。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进行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章
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工作体系,积极履行ESG职责,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
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勤勉履行其审计
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任务,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
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现提议: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
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