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胜刚先生、独立董事尹洪涛先生
和非独立董事王东辉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
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胜刚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主要议题
议案》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案》
划的议案》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事项等方面,监督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
展审计工作。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
职责,体现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落实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并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
工作成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
审计能够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估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计资料,确保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行使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等其他职权。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责,审慎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公司内控体
系建设和财务规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解和应用能力,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的职权,充分行使原属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