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5-014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安
永华明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
的需要,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表示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
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 59 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
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期间审结债券相
关民事诉讼案件,
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约
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
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
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项目的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
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杨瑾璐,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杨瑾璐女士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从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瑾璐女士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婧,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杜婧女士 200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杜婧女士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虞晓钧先生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先生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3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 年度毕马威华振的财
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截至 2025 年度已为公司提
供 18 年审计服务,期间安永华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
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
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度,安永华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经采购程
序,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
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
状况进行审计,且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同意
聘任毕马威华振承办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
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
威华振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处理与毕马威华振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