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特
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锐德使
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青岛特锐
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4
号)同意注册,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140,63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8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 9,237,735.85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990,762,252.99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且其
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1)第 000017 号)对此
予以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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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113,603.11 100,000.00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 1 月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力设备租赁智能化升级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
额全部用于“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同意调整“新型箱式
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以及建设周期。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调整用于实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特锐德智能制造海外总部基地项目”。
变更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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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总投资额 金拟投入金额
新型箱式电力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
川开电气智慧工厂研发科展一体化
综合楼建设项目
合计 138,032.35 101,305.53 77,606.70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多87.74万元,系实际投资金额
为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资金逐步投入,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分别投资产品品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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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持有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
及时公告。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
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收益凭
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
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具体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及进展跟进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
品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之需;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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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效益,为公司以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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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关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查阅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审议文件、公告文件等,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将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
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等需求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特锐德持续督导文件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莎: 贾 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