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新机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杏根 联系电话:021-20361178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敬涛 联系电话:021-203611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列席股东会0次、董事会0次,公司会将会议议题
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
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主要问题: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营业
收入及毛利下滑及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项目 工作内容
说明书不相符。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研发人员工资事项。
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业绩存在波动事项,保荐机构
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
下滑的因素,并督促公司及时报告与充分披露。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保荐机构将持
续关注科新机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是,保荐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
业务工作底稿。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3月10日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结合近
期相关案例进行解读。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创
不适用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项目 工作内容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 不适用
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诺
是 不适用
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事项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大道证券营业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作出的《关于
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56号)
,指出该营业部原负责人在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
以帮助客户理财为由,取得客户银行转账资金,未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实际用于为客户购买公司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
营业部未就引发的诉讼纠纷情况及时向江苏证监局
报告,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公司
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进行整改及问
责。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