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6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政府回购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政府回购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 BOT 项目政府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政府回购并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的议案》。因环保政策
变化及进水超标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基础丧失,经友好协商,诏安县四都镇人民
政府、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兴源”)、诏安工
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提前终止(回购)协议》(以下简
称“原协议”),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福建省诏安县城东污水处理厂相关的特许经营
权,并由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按照约定价格回购该项目的相关权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城东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政府回购并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75)。
二、本次 BOT 项目政府回购事项进展及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基于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资金安排调整,为进一步明确回购款支付比例及
过户手续办理、资产移交等条件,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协议相关条款达成补充
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款支付调整
人民币 11,578,694 元;2026 年 12 月 30 日支付完毕回购款总金额的 60%,人民
币 17,368,041 元。
后 3 个工作日内,单独或共同向漳州兴源或公司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
付的银行保函,保函金额须覆盖本协议剩余回购款,即人民币 17,368,041 元,
保函期限为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支付的,则按原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原协议第三条约定付款基数扣
除已支付款项按原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以及原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计
算。
或公司无法兑付银行保函,视为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与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
会根本违约,漳州兴源或公司可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二)资产过户及移交条件
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银行保函
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开始配合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向其指定的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
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承担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漳州兴源仅承担因
自身材料瑕疵产生的补正费用。
态、备品备件数量及资料完整性。
州兴源出具《过户完成确认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回购款支付比例及过户手续办理、资产移交等条
件,提高了协议可执行性与法律效力,有利于保障相关交易落地实施。补充协议
的签订对公司 2026 年或以后年度的影响视具体收到回购款时间及金额来确定,
并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政策、合作方履
约能力等因素影响协议的最终执行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