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3 月 28 日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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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
场内简称 长盛同益 LOF
基金主代码 160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712,062.0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6 月 4 日
投资目标 通过自上而下筛选增长预期良好或景气复苏的行业,结合挖掘目标
行业的上市公司基本面,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
期增值,力争获得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和
政策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
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
式,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结合数据挖掘技术,密切跟踪市
场景气变化,挖掘具有快速成长预期、且估值相对较低的个股进行
投资,并通过对股票投资机会的精细操作,审慎选择投资时机,力
争获取正回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
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
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
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
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
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
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
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
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
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
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
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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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
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利宁 郭明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10-86497608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zhangln@c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86497888 95588
传真 010-86497999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金融中心主楼 10D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5 层 号
邮政编码 100029 100140
法定代表人 胡甲 廖林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sfunds.com.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
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城安永大楼 16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351,020.82 2,279,419.04 -16,127,021.03
本期利润 28,082,421.00 10,792,980.92 -16,650,020.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122 0.1820 -0.262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4.30% 10.94% -14.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11% 11.21% -13.5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2,217,521.91 50,732,727.29 43,315,575.3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3965 0.8861 0.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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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3,895,410.38 107,946,631.13 105,562,765.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396 1.885 1.695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7.66% 86.97% 68.1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
份额净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值增长 增长率标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收益率③
率①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4.35% 1.31% 0.22% 0.47% -4.57% 0.84%
过去六个月 17.80% 1.28% 8.40% 0.45% 9.40% 0.83%
过去一年 27.11% 1.27% 9.19% 0.47% 17.92% 0.80%
过去三年 22.24% 1.25% 17.98% 0.52% 4.26% 0.73%
-18.18
过去五年 -11.16% 1.23% 7.02% 0.56% 0.67%
%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137.66% 1.33% 104.35% 0.67% 33.31% 0.66%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 300 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
绩基准则采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沪深 300 指数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
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用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为 0%-95%;根据本基金较为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可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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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 50%、5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
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率变动的比较
注:1、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转型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4 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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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于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是国内
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 亿元。长盛基金注册地为深圳,
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占注册资本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Bank Ltd.)占注册资本的 33%,安徽省
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
、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 QFII 基
金的投资顾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
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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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
张谊然女士,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股
张谊 金经理, 2019 年 5
- 17 年 份有限公司基础研究组分析员。2012 年 9
然 研究部总 月 22 日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司公
平交易细则》,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
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
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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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
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
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
司相关制度等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
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过去 4 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
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 90%置信水平对 1 日、3 日、5 日的交易片段进行 T 检验,未发现违
反公平交易原则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流出等影响,市场震荡调整,但随着春节 Deepseek、机器人等热点活跃,2-3 月市场逐步企稳回
升,4 月初受特朗普加征关税幅度超预期的影响,市场快速调整,但很快随着中长期资金入市、
中美谈判取得显著进展,市场震荡修复;7 月到 9 月,成长风格显著占优,AI 算力、端侧硬件、
机器人、新能源、医药等热点轮动表现,单季度创业板指与科创 50 分别上涨 46%、45%,通信、
电子、电新行业上涨 51%、41%、35%,而银行指数下跌 7.5%,行业表现分化极致;10 月,市场整
体高位震荡,内部行业轮动,传统周期品表现较好,成长板块震荡调整;11-12 月,市场赚钱效
应收缩,光模块带动通信行业进一步创新高,商业航天带动军工板块有所表现,其他行业更多呈
现震荡调整。全年的角度,有色、通信、电子、电新表现较好,食品饮料、煤炭、美容护理、公
用事业跌幅较大。
报告期内,组合整体维持中高仓位,以沪深 300 行业权重为基准,在成长板块适度做些行业
轮动,相对超配 TMT,低配食品饮料、地产链,并逐步提升对非银和周期品的配置。具体看,年
初随着市场风格转向成长,以及 Deepseek 带动 AI 产业发展,组合降低对大金融的配置,增加电
子、计算机、传媒、机械等成长方向,提升组合弹性。2-3 月,考虑部分 AI 与机器人主题短期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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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过快,估值偏高且行业拥挤度显著上升,对于部分个股进行止盈调仓,切换至估值相对在低位
且基本面存在预期变化的医药及内需板块。4 月,考虑关税引发的不确定性,适度降低电子、机
械、电新、CXO 等有一定外需敞口行业的比例,提升以银行为代表的偏红利类资产的配置。5-6
月,随着市场持续回暖,增加了基本面与资金结构较好的非银行业的配置,同时对于部分涨幅较
大的创新药适度降低仓位。三季度,随着海外、国内大厂资本开支上修以及 AI 模型持续迭代,逐
步提升算力、半导体及部分 AI 应用的配置比例,电子、计算机、传媒均维持超配,降低银行等红
利方向配置。四季度,在维持对 AI 方向超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周期品相关的配置,降低医药、
计算机、传媒的配置。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2.396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7.11%,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9.19%。
展望 2026 年,我们依然看好权益市场,需要关注市场节奏。向上因素方面,2026 年随着平
减指数改善,企业盈利有望温和回升,基本面有支撑;流动性方面,目前无论是杠杆资金还是居
民存款入市,都尚未出现非理性迹象,有部分资金通过股票、私募、ETF 等渠道直接形成增量资
金,也有部分资金通过固收+、保险等渠道间接形成增量资金,但无论是开户数还是权益公募基金
规模,尚未看到大规模的存款搬家行为,未来权益市场仍有增量资金的空间。向下因素方面,当
前主要指数估值处在历史偏高分位,需要一定的时间消化,同时部分领域存在交易拥挤的情况。
综合以上,我们认为 2026 年 A 股市场在估值得到一定消化后,仍有望延续震荡上行,或者 AI 取
得显著突破带动产业进入 1-10 的加速阶段,以产业驱动市场上行。行业结构方面,AI、算力、模
型、端侧均处在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带动产业欣欣向荣,科技成长周期的中长期叙事有望进一步
演绎。同时,若 PPI、CPI 如期改善,盈利修复逻辑下,部分估值仍在低位的周期板块、消费板块
估值也有修复的空间。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合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监管要求、市场
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的运作及员工
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并定期制作检查报告报送公司
管理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机构、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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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合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与监管文件,深化员工合规理念,提升员工合规工作技
能。
时督促、提示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制度、流程的新订、修订与完善,保证公司制度规章的合法合规、
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除完成有关制度的新订、修订工作外,还要求业务部门就制
度、流程变化内容与其他相关执行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各相关部门对新订、修订内容的理解保持
一致,保证制度、流程被严格执行。
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
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通过量化分析、
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防范非公平交易和
利益输送。
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定期、临时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受托资
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员工行为、信息技术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监管机构通报
的业内问题,以及公司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
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受
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开展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
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受托资产合规运作。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
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评估、复核和修订基金估值程序和技术,适时
更新估值相关制度,指导并监督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评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对证券投
资基金估值方法进行最终决策等。估值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督察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
员均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
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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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依法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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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 70015799_A05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
审计报告收件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我们认为,后附的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审计意见
资基金(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盛同
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
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
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其他信息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任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
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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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
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
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不
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贺耀 马剑英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 16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5,415,893.79 14,684,953.62
结算备付金 97,906.59 246,187.56
存出保证金 26,991.14 38,392.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11,351,709.61 95,069,498.51
其中:股票投资 111,351,709.61 95,069,498.5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235.84 99.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126,893,736.97 110,039,131.86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932,625.55 135,048.69
应付赎回款 243,144.84 126,493.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3,127.69 111,377.25
应付托管费 20,521.28 18,562.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815,699.68 815,699.68
应付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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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863,207.55 885,318.95
负债合计 2,998,326.59 2,092,500.7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51,677,888.47 57,213,903.84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72,217,521.91 50,732,727.29
净资产合计 123,895,410.38 107,946,631.1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6,893,736.97 110,039,131.8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2.396 元,基金份额总额 51,712,062.04 份。
会计主体: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897,625.13 12,358,653.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57,544.07 64,704.3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 673.79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19,500,374.79 2,128,226.2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42,550.81 -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1,550,258.05 1,641,389.53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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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815,204.13 1,565,672.8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8,082,421.00 10,792,980.92
会计主体: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57,213,903.84 50,732,727.29 107,946,631.13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57,213,903.84 50,732,727.29 107,946,631.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5,536,015.37 21,484,794.62 15,948,779.25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28,082,421.00 28,082,421.00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5,536,015.37 -6,597,626.38 -12,133,641.75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9,862.25 988,771.82 1,888,6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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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1,677,888.47 72,217,521.91 123,895,410.38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62,247,190.42 43,315,575.37 105,562,765.79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62,247,190.42 43,315,575.37 105,562,765.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5,033,286.58 7,417,151.92 2,383,865.34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10,792,980.92 10,792,980.92
额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5,033,286.58 -3,375,829.00 -8,409,115.58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1,563.52 158,828.48 420,392.00
-5,294,850.10 -3,534,657.48 -8,829,507.58
款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 - -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57,213,903.84 50,732,727.29 107,946,631.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胡甲 张壬午 龚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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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
金同益”)转型而成。根据基金同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
于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
(基金部函[2014]150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118 号)的同意,基金同益于 2014 年 4 月 3 日进行终
止上市权益登记,2014 年 4 月 4 日终止上市。自基金同益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同益转型为长盛
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同益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关于同益证券
投资基金转换所得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确定 2014 年 5 月 14 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
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0821371 元,折算基准日本基金份
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9 位。本基金管理人按照 1:1.000821371 的折算比
例对基金同益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0 元,折算后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整数,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前基金同益份额总额
为 20 亿份,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2,001,642,742.00 份。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对折算后的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后自 2014 年 4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9 日期间内开放集中申购,集中
申购款扣除申购费后的净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686,467,684.84 元,折合 686,467,684.84 份基金份
额;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82,782.70 元,折合 182,782.70 份基金份额;
集中申购期间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686,650,467.54 元,折合 686,650,467.54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
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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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
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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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
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
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
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
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
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
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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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
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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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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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
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
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
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
损失;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
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
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
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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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
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第 27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
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
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4 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
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 2025
年 8 月 8 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第 28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15,415,893.79 14,684,953.62
等于:本金 15,414,299.11 14,683,392.02
加:应计利息 1,594.68 1,561.60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第 29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15,415,893.79 14,684,953.6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97,489,699.76 - 111,351,709.61 13,862,009.8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97,489,699.76 - 111,351,709.61 13,862,009.85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89,938,888.84 - 95,069,498.51 5,130,609.6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89,938,888.84 - 95,069,498.51 5,130,609.67
无。
无。
无。
第 30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555,208.31 555,208.31
应付赎回费 886.41 469.09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44,225.97 78,754.69
其中:交易所市场 44,225.97 78,754.69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69,000.00 157,000.00
其他 93,886.86 93,886.86
合计 863,207.55 885,318.9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7,251,828.50 57,213,903.84
本期申购 900,357.48 899,862.2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440,123.94 -6,435,877.62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51,712,062.04 51,677,888.47
注:若本基金有分红及转换业务,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赎回含转换出。
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第 31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上年度末 77,670,346.42 -26,937,619.13 50,732,727.29
本期期初 77,670,346.42 -26,937,619.13 50,732,727.29
本期利润 19,351,020.82 8,731,400.18 28,082,421.0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8,429,642.83 1,832,016.45 -6,597,626.38
其中:基金申购款 1,381,084.19 -392,312.37 988,771.82
基金赎回款 -9,810,727.02 2,224,328.82 -7,586,398.2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8,591,724.41 -16,374,202.50 72,217,521.9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6,787.68 57,329.5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51.48 6,876.25
其他 104.91 498.48
合计 57,544.07 64,704.3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19,500,374.79 2,128,226.2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日 月 31 日
第 32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卖出股票成交总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总额
减:交易费用 441,490.48 597,366.88
买卖股票差价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42,550.81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133,000.00 -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0.20 -
减:交易费用 7.00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2,540.96 -
无。
第 33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1,550,258.05 1,641,389.5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股票投资 8,731,400.18 8,513,561.88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8,731,400.18 8,513,561.88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基金赎回费收入 15,497.23 10,097.93
合计 15,497.23 10,097.93
第 34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28,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637.00 522.00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合计 197,837.00 185,722.00
无。
无。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长盛 基金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盛 创富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长盛 创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富”)
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国元期货有限公司(“国元期货”)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星展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星展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第 35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例(%) (%)
国元证券 118,862,434.25 20.61 119,741,604.23 19.67
星展证券 - - 125,788,771.37 20.67
无。
无。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53,001.40 20.61 2,616.32 5.92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105,435.38 26.13 6,980.08 8.86
星展证券 93,825.55 23.26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针对被动股票型基
金,不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流动性服务等其他费用;针对其他类型基金,不通过交易佣
金支付研究服务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 36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386,314.64 1,182,814.98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230,853.19 1,095,080.21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的年管理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31,052.45 197,135.82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托管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无。
情况
无。
的情况
无。
第 37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5,415,893.79 56,787.68 14,684,953.62 57,329.58
合计 15,415,893.79 56,787.68 14,684,953.62 57,329.5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无。
本基金用于期货交易结算的资金分别存放于国元期货的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中,结算备付
金按约定利率计息,存出保证金不计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存放于国元期货的结算备
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893.35 元,无存出保证金余额(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元(2024 年度:人民币 3,650.69 元)。
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 数量
成功 受 流通 期末
证券 券 认购 (单 期末 期末估值总
认购 限 受限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 价格 位: 成本总额 额
日 期 类型 单价
称 股)
道 2025 限售
天 月9 定
第 38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合 日
德 限售
年 10
月 30
佳 定
日
超 2025
限售
颖 年 10
电 月 17
定
子 日
锡 2025
限售
华 年 12
科 月 16
定
技 日
技 2025
限售
源 年7
集 月 16
定
团 日
丰 2025
限售
倍 年 10
生 月 29
定
物 日
华 2025
限售
新 年8
精 月 27
定
科 日
大 2025
限售
明 年 10
电 月 28
定
子 日
友 2025
限售
升 年9
股 月 16
定
份 日
恒 2025
限售
坤 年 11
新 月 11
定
材 日
屹 2025
限售
唐 年7
股 月1
定
份 日
必 2025 限售
特 月 21 定
第 39页 共 59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日
西 2025
限售
安 年 10
奕 月 20
定
材 日
昂 限售
年 12
月9
微 定
日
摩 2025
限售
尔 年 11
线 月 26
定
程 日
百 2025
限售
奥 年 12
赛 月2
定
图 日
沐 2025
限售
曦 年 12
股 月9
定
份 日
健 2025
限售
信 年 12
超 月 17
定
导 日
优 2025
限售
迅 年 12
股 月 10
定
份 日
强 2025
限售
一 年 12
股 月 23
定
份 日
注: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
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中需要限售的部分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
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
间不能自由转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 停 期末 复 复牌
股票代 停牌 数量 期末 期末 备
票 牌 估值 牌 开盘单
码 日期 (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注
名 原 单价 日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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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称 因 期
重大
中微 年 12 年1
公司 月 19 月5
停牌
日 日
无。
无。
无。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
由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与风险管理部、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级
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
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
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风险管理措
施的执行;各职能部门在一定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
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
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
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
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
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
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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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
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
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
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投资或持有的债券投资占比并不重大,因而信用风
险不重大。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
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流动性资产比例及
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
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
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资产均能以合
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
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除附注 7.4.12.3 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余额(如有)将在 1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本基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金融负债的合约
约定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一般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
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
流动性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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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
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
险进行管理。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5,414,299.11 - - 1,594.68 15,415,893.79
结算备付金 97,895.25 - - 11.34 97,906.59
存出保证金 26,988.54 - - 2.60 26,991.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11,351,709.61 111,351,709.61
应收申购款 - - - 1,235.84 1,235.84
资产总计 15,539,182.90 - -111,354,554.07 126,893,736.97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243,144.84 243,144.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23,127.69 123,127.69
应付托管费 - - - 20,521.28 20,521.28
应付清算款 - - - 932,625.55 932,625.55
应交税费 - - - 815,699.68 815,699.68
其他负债 - - - 863,207.55 863,207.55
负债总计 - - - 2,998,326.59 2,998,326.59
利率敏感度缺口 15,539,182.90 - -108,356,227.48 123,895,410.38
上年度末
资产
货币资金 14,683,392.02 - - 1,561.60 14,684,953.62
结算备付金 246,075.42 - - 112.14 246,187.56
存出保证金 38,375.00 - - 17.30 38,392.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95,069,498.51 95,069,498.51
应收申购款 - - - 99.87 99.87
资产总计 14,967,842.44 - - 95,071,289.42 110,039,131.8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26,493.27 126,4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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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11,377.25 111,377.25
应付托管费 - - - 18,562.89 18,562.89
应付清算款 - - - 135,048.69 135,048.69
应交税费 - - - 815,699.68 815,699.68
其他负债 - - - 885,318.95 885,318.95
负债总计 - - - 2,092,500.73 2,092,500.7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4,967,842.44 - - 92,978,788.69 107,946,631.13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
者予以分类。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投资或持有的债券投资占比并不重大,因而市场利
率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为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
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上市交易的证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
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
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并且,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
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动态、及时地跟踪和控
制其他价格风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合计 111,351,709.61 89.88 95,069,498.51 88.07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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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本期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升 5%
-15,103,188.76 -11,408,421.21
降 5%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
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107,510,979.66 95,069,498.51
第二层次 3,156,188.56 -
第三层次 684,541.39 -
合计 111,351,709.61 95,069,498.51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重大事项停牌、境内股票证券
涨跌停等导致的交易不活跃)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
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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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 -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215,889.32 215,889.32
转出第三层次 - 38,002.97 38,002.97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506,655.04 506,655.04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
- 506,655.04 506,655.04
失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684,541.39 684,541.39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
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
- 479,808.83 479,808.83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股票投资
期初余额 - 116,050.50 116,050.50
当期购买 - - -
当期出售/结算 - - -
转入第三层次 - 1,102.76 1,102.76
转出第三层次 - 92,927.49 92,927.49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24,225.77 -24,225.77
其中: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
- -24,225.77 -24,225.77
失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利得或损失
期末余额 - - -
期末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
- - -
融资产计入本期损益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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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期末公允 采用的估
项目 与公允价值
价值 值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之间的关系
平均价格
限售股票 684,541.39 亚式期权 预期年化波动率 0.207958-0.613194 负相关
模型
不可观察输入值
上年度末公 采用的估
项目 与公允价值
允价值 值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之间的关系
平均价格
限售股票 - 亚式期权 预期年化波动率 - 负相关
模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
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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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 111,351,709.61 87.75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4,253,094.00 3.43
C 制造业 64,404,855.88 51.9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010,380.00 0.8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0,672.00 0.7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7,322,184.69 13.98
J 金融业 20,052,359.00 16.18
K 房地产业 104,655.00 0.0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4,868.04 0.5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069.00 0.03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03,882.00 0.65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34,690.00 1.48
S 综合 - -
合计 111,351,709.61 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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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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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第 51页 共 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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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第 52页 共 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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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82,447,477.5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94,838,531.85
注:本项中 8.4.1、8.4.2、8.4.3 表中的“买入金额”
(或“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金额”
(或“卖
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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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招商银行:
公司存在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处警告,罚款 60 万元。本基金对上述主体所发
行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
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流通受限部分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的公允价值 值比例(%) 说明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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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 (%)
注:以上信息中的上市部分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43,169.39 0.2769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4 月 4 日)基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7,251,828.5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00,357.4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440,1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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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712,062.04
§11 重大事件揭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应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40,000.00 元。已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27 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受到调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未受到调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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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数量
(%) (%)
信达证券 1 168,299,453.09 29.19 75,045.04 29.19 -
国元证券 2 118,862,434.25 20.61 53,001.40 20.61 -
招商证券 1 117,950,324.71 20.46 52,594.58 20.46 -
中信建投 1 68,930,125.96 11.95 30,735.60 11.95 -
浙商证券 1 62,769,465.33 10.89 27,988.55 10.89 -
申万宏源 3 39,778,636.06 6.90 17,737.73 6.90 -
长城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星展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 成交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的
额 交总额的比例(%) 金额
比例(%) 比例(%)
信达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浙商证券 175,558.16 100.00 - - - -
申万宏源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星展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具备监管机构规定的相关资质、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较强。
(2)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
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
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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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3)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1)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年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介
报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参加平安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介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券投资基金(LOF)2024 年年度报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介
更新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介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5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年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介
报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5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年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介
报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5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中期报告 介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媒
介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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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年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介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和/或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
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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