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 年 3 月 28 日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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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债券 LOF
基金主代码 1615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415,786,055.20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5 月 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市场利率、汇率变化趋势、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分析研判债券
市场利率走势,并对各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
久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
积极主动的管理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史平武 闫朝
信息披露
联系电话 021-38568888 010-66223587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hipingwu@cgf.cn yanzhao@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9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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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38568769 010-89661115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
城路 99 号 21-22 层 首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城路 99 号 21-2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胡泊 霍学文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cgf.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公楼 8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注册登记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数据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和指
标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本期
利润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本期
加权 8.33% 7.80% 3.50% -0.96% 0.06% -1.87%
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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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值
利润
率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期末
数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和指
标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累计
期末
指标
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增长
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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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数字。
银河通利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9% 0.45% 0.04% 0.05% 0.35% 0.40%
过去六个月 5.94% 0.48% -1.45% 0.07% 7.39% 0.41%
过去一年 8.69% 0.38% -1.59% 0.09% 10.28% 0.29%
过去三年 12.95% 0.34% 5.44% 0.07% 7.51% 0.27%
过去五年 4.91% 0.34% 8.20% 0.07% -3.29%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
通利债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8% 0.44% 0.04% 0.05% 0.34% 0.39%
过去六个月 5.79% 0.48% -1.45% 0.07% 7.24% 0.41%
过去一年 8.32% 0.38% -1.59% 0.09% 9.91% 0.29%
过去三年 11.96% 0.34% 5.44% 0.07% 6.52% 0.27%
过去五年 3.34% 0.34% 8.20% 0.07% -4.86% 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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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4 月 25 日,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正式转换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根据《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应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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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单位:人民币元
银河通利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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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0.5000 5,997.67 -
通利债 C
每 10 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 年度利润分配
年度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放总额 合计
合计 0.5000 189,110.12 8,148.20 197,258.32 -
§4 管理人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
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
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国
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
气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
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有: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
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
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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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 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
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景行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丰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和美生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河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债-1-3 年久期央企 2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乐活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
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天盈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聚星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河睿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聚利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
产业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颐年稳健养老目标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银河成长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核心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季季盈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价值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银河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
资基金、银河星汇 3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景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高
端装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国企主题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新材料股票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债 0-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机器人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 ESG 主题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银河 CFETS0-3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通信设备主题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科技成长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 A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银河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
河致远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银河中证 A5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姓名 职务 说明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何晶 本基金的 2019 年 - 16 年 硕士研究生学历,16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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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 12 月 7 日 历。曾任职于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
数量化和大宗商品等研究及固定收益投资
相关工作。2017 年 5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
起担任银河中债-1-3 年久期央企 20 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9 月
至 2020 年 9 月担任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2 月起担
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
银河久益回报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银河臻优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担任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担任银河旺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银河季季盈 90 天滚
动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5
月担任银河恒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3 年 9 月起担任银河久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 年 9 月
起担任银河景行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 年 1 月
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24 年证券行业从业
经历。曾先后就职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
郑可 本基金的 2024 年 5 司、福建儒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益民基
- 24 年
成 基金经理 月 30 日 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固定收益的研究、投资等工作。2023
年 3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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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银河招益 6 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 年
(LOF)基金经理,2024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
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均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
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
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
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严格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
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
究成果及投资建议等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公司分不同投资组合类别分别建立了投资备选库,不同
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遵循“时
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满足系统公平交易的条件时自动进入公平交易程序,最大程度上
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同日反向交易方面,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禁止不
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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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
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
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
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
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完
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
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
年中国经济实现实际 GDP 增速 5.0%,顺利完成年初经济目标,但节奏上前高后低,四季度增速回
落至 4.5%。整体呈现出“供强需弱、外需强于内需”特征:工业生产(同比+5.9%)和出口(累
计同比+5.5%)保持韧性,而内需明显走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连续 7 个月下滑,固定资产
投资累计同比-3.8%,其中地产投资(-17.2%)、制造业投资(0.6%)和基建投资(-1.5%)均持续
下行。物价水平低位筑底,全年 CPI 同比 0%,PPI 同比-2.6%,但下半年呈现回升迹象。就业市场
总体平稳,12 月调查失业率 5.1%,但人口结构恶化,出生人口降至 792 万,再创新低。与此同时
海外也出现增长显韧性但内在脆弱性加剧的问题。以美国为例,一方面,AI 投资爆发(对 GDP 拉
动升至约 1 个百分点)及财富效应支撑了消费和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市场急剧恶化,失业率与
新增非农就业数据与经济增长背离。通胀方虽整体可控,但服务通胀放缓也较为明显。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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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型经济”特征凸显:消费增长依赖前 10%富裕人群(贡献消费占比 49.2%),而中低收入群体
工资增速降至十年低位。此外,住宅投资持续萎缩,居民消费信心走弱,软数据与硬数据分化明
显。
紧对 2024 年末的抢跑进行修正。二季度,中美关税冲突使得市场风险偏好骤降,随后债市窄幅震
荡。三季度,
“反内卷”主线下股债跷跷板效应明显,监管政策的变化使得债市情绪更加脆弱。四
季度,因银行承接债券久期不断增加,风险指标(ΔEVE)承压,债市供需矛盾逐步凸显,导致机
构资产配置行为调整,超长端回调幅度较大。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10 年期国债、30 年国债
到期收益率分别录得 1.8473%、2.2674%,较 2024 年末分别上行 17.21bps、35.53bps。
领涨主要宽基指数。行业层面呈现显著分化,有色金属、通信设备、国防军工涨幅居前,主要受
益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全球 AI 资本开支提高及国防预算增加。消费板块整体表现平淡,反映内
需仍处于修复阶段。转债市场同步走强,中证转债指数全年上涨 18.66%,创 2010 年以来第三高
年度涨幅。年末转股溢价率、价格中位数等多项估值指标均处于 2018 年以来历史极值水平。全年
转债市场供给明显收缩,存量规模下降 1840 亿元至 5425 亿元,供需格局趋于紧张。
报告期内,基金配置以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并参与了长端利率债的波段交易和转债投资。
组合久期维持 5 年以内,组合杠杆维持在 1.4 倍以内。
截至本报告期末银河通利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9%。
展望 2026 年,全球整体宏观环境总体有利于资本市场,有望出现各国宽松政策共振向上格局。
对于国内经济而言,预计将呈现出总量平稳,价格修复的格局。2026 年中国经济目标或将设定在
“反内卷”+扩大内需同步推行、
“以人
为本”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政策将主动靠前发力,财政节奏大概率前置,货币方面央行存在降准
降息空间。在此背景下,内需或呈现弱修复态势:消费在政策支持下有望温和回升,投资中的基
建在财政发力下可能小幅反弹,但制造业投资受“反内卷”等因素制约,房地产投资下行压力仍
存。外需韧性预计延续,物价水平大概率延续温和回升态势。海外方面,全球宏观共振向上动能
强。在政策端,
“十五五”开局之年+美国中期选举+欧美右倾政府上台,全球财政保持较高支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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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各国维稳国内、提交“经济成绩单”诉求强,外需整体或将不弱。在总量端,AI 投资+国防
开支+产业重构+战后重建(或有)
,在全球财政货币双宽松的背景下,制造业投资或驱动全球制造
业周期向上。对我国中间品、资本品的出口和生产活动形成有力支撑。不过也需关注可能的风险
因素:全球通胀飙升风险以及联储降息预期反复风险对于资产价格的扰动。
债券市场的交易节奏建议关注三个指标:央行货币政策宽松时间、股市上涨情况、通胀回升表现。
明年一季度,若股市春季躁动、通胀数据在基数影响下抬升,债市情绪可能承压,呈现高位震荡。
若央行降息落地,债市有交易性机会。若两会政策不超预期,二季度是经济数据观察期,债市可
能有阶段性行情。三季度关注增量政策和通胀趋势的确认,从而决定下半年市场预期是否发生变
化。2026 年债市预计整体偏震荡,更多是结构性、交易性机会,趋势性机会较少。
权益市场预计将维持结构性行情。在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的驱动下,中小盘成长风格有望继
续保持相对优势,但需警惕部分板块估值过高带来的波动。宏观环境与政策节奏将是影响大盘价
值股表现的关键。转债市场在经历 2025 年大幅上涨后,整体估值已处历史高位,安全边际下降。
市场弹性仍存,但机会将更多来自对正股的弹性与细分行业选择,整体波动可能加大,需更加注
重风险控制。
本报告期内,为了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监察稽核人员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管理
制度,采用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合
法性和合规性、执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等进行了持续的监察稽核。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变化,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使员工加深了对法律法规
的认识,并进一步将法律法规与内控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其行为守法合规、严格自律,
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充分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制度的要求,以规范经营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为目标,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界定董事会职责范围,确保独立董事
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作用的切实发挥,保证了各项重大决策的客观公正。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公司实际运作的要求,对
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进行完善,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程序进行规范,明确不
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利与责任,细化研究、投资、交易等各项工作流程,为杜绝人为偏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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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法合规运作、强化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证。
(4)公司按照监察稽核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合规及内部稽核审计力度,针对投研交易、销
售、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重点业务领域开展例行或专项检查,坚持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推动公司合规、内控体系的健全完善。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
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
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合规岗、监察部投资风控岗、行业研究员、基金运营部基金会
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
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
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 年期届满,已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转换后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本基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银河通利可供分配利润为 113,541,892.48 元,通利债 C 可
供分配利润为 880,251.74 元,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过程中,严格遵守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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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6082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下简称“该基金”)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审计意见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
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
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
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
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该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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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任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
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任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
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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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国蓓 汪霞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6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 产 附注号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1,358,023.96 89,656.63
结算备付金 3,278,006.37 1,270,865.95
存出保证金 120,995.48 172,062.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74,007,089.71 461,575,756.81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74,007,089.71 461,575,756.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30,000,000.00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3,416,167.49 30,541,496.6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4,881.80 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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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682,205,164.81 523,649,848.21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7,623,701.93 -1,832.20
应付清算款 3,307,936.11 25,602,163.83
应付赎回款 10,079.1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5,861.52 127,803.58
应付托管费 45,287.18 42,601.2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307.61 1,229.63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8,167.93 6,749.1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57,775.00 160,612.50
负债合计 141,300,116.45 25,939,327.7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382,875,389.25 382,763,231.32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158,029,659.11 114,947,289.18
净资产合计 540,905,048.36 497,710,520.5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82,205,164.81 523,649,848.21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银 河 通 利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301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利债券(LOF)份额总额合计为 415,786,055.20 份。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5,690,051.94 20,813,893.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60,794.46 135,631.11
债券利息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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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资产支持证券利
- -
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206,882.6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36,654,505.61 17,725,247.32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 -
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失以“-”号填列)
- -
号填列)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675,563.28 3,397,257.3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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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014,488.66 17,416,636.05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12,157.93 - 43,082,369.93 43,194,527.8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43,014,488.66 43,014,488.66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12,157.93 - 67,881.27 180,039.2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1,565,515.57 - -498,592.82 -2,064,108.39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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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44,965,163.15 - -15,337,627.15 -60,302,790.3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7,416,636.05 17,416,636.05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44,965,163.15 - -11,971,421.30 -56,936,584.45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597,533,902.41
回款 2 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20,782,841.90 -20,782,841.90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史平武 史平武 管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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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期限届满转型而来。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149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
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2,537,743,563.14 份,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 60821717_B01 号的验资报告。
《银河通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正式生效。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之日(即 2014 年 4 月 25 日)起,银河通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
变更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转换为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简称“通利债 C”),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
额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简称“银河通利”)。其中,银河通利是指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
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通利债 C 是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银河通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银行存款等金
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也可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 A 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
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
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权益类品种(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 个
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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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中,投资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
的 2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
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央行票据
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中期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
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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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
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
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
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
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
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
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
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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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
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
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d)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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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
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
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
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
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
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
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
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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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
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
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
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
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
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
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
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
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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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
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
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
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
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处理;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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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规定;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工作日;
算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
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
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
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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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
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
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
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5]4 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
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
值税。自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含在
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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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b)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
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
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
e)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活期存款 1,358,023.96 89,656.63
等于:本金 1,357,874.75 89,149.87
加:应计利息 149.21 506.76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
- -
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第 35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358,023.96 89,656.6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525,466,555.42 3,348,793.24 542,818,467.80 14,003,119.14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130,559,977.95 525,621.91 131,188,621.91 103,022.05
场
合计 656,026,533.37 3,874,415.15 674,007,089.71 14,106,141.19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656,026,533.37 3,874,415.15 674,007,089.71 14,106,141.19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402,203,689.84 3,492,150.13 410,230,074.63 4,534,234.66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50,098,905.48 503,682.18 51,345,682.18 743,094.52
场
合计 452,302,595.32 3,995,832.31 461,575,756.81 5,277,329.18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52,302,595.32 3,995,832.31 461,575,756.81 5,277,329.1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期货合约。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黄金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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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 -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30,0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30,000,000.00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末均无需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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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775.00 1,612.50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775.00 1,612.50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56,000.00 159,000.00
合计 157,775.00 160,612.5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河通利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11,764,507.12 378,935,141.79
本期申购 676,865.49 622,878.6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27,957.87 -577,793.47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11,813,414.74 378,980,227.01
通利债 C
本期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904,254.18 3,828,089.53
本期申购 1,075,779.36 1,054,794.8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007,393.08 -987,722.10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972,640.46 3,895,162.24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第 38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银河通利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9,649,176.24 34,387,869.55 114,037,045.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79,649,176.24 34,387,869.55 114,037,045.79
本期利润 33,866,728.78 8,759,700.58 42,626,429.3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74,165.07 65,992.10 240,157.17
基金赎回款 -148,177.61 -53,396.73 -201,574.3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13,541,892.48 43,160,165.50 156,702,057.98
通利债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54,634.36 355,609.03 910,243.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本期期初 554,634.36 355,609.03 910,243.39
本期利润 318,947.87 69,111.43 388,059.3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10,833.57 115,483.35 326,316.92
基金赎回款 -204,164.06 -92,854.42 -297,018.4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80,251.74 447,349.39 1,327,601.13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2,404.00 90,458.1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8,004.59 42,121.41
其他 385.87 3,051.58
第 39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60,794.46 135,631.1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 206,882.60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 206,882.6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 13,820,996.10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 13,593,381.67
总额
减:交易费用 - 20,731.83
买卖股票差价收
- 206,882.60
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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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收益——买
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
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
- -
回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
- -
购差价收入
合计 36,654,505.61 17,725,247.32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1,773,296,279.83 2,581,438,517.17
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1,863,297.14 14,698,774.58
减:交易费用 108,536.70 126,370.3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6,876,674.58 7,351,935.3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
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第 41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8,828,812.01 2,480,742.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权证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8,828,812.01 2,480,742.96
单位:人民币元
第 42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基金赎回费收入 410.71 2,971.63
基金转换费收入 0.06 6.15
合计 410.77 2,977.78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审计费用 24,000.00 30,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2,344.00 2,833.53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其他 1,200.00 1,200.00
合计 183,544.00 190,033.53
无。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没有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湖南 电广传媒 股份有限 公司(“电广 传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媒”)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首都机场”)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油”)
银河 资本资产 管理有限 公司(“银河 资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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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国 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银河 证 基金代销机构、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
券”)
中国 银河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银河 投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
资”)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河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
资产”)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 31 日
称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比例(%)
银河证券 381,448,276.00 12.42 120,437,960.00 2.78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50,232.51 2,302,615.2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081,577.27 2,005,893.25
注: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6 日,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第 44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
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费率并修订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16,744.25 702,858.20
注: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6 日,支付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
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费率并修订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
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合计
北京银行 - 7,853.03 7,853.03
银河基金 - 145.79 145.79
银河证券 - 3.65 3.65
合计 - 8,002.47 8,002.47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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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合计
北京银行 - 8,392.88 8,392.88
银河基金 - 262.20 262.20
银河证券 - 3.66 3.66
合计 - 8,658.74 8,658.74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基金前一日 C 类基金
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通利债 C 的日
销售服务费=前一日通利债 C 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
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
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均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1,358,023.96 52,404.00 89,656.63 90,458.1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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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37,623,701.93 元,于 2026 年 01 月 0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
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而出借的证券。
本基金管理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通过
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管理理念控制、员工素质控制、组织结构和授权控制等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
环境。本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和业务
手册等五个层次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了一套进行分类、评估、控制和报告的机制、制度和措施,
通过风险定位系统建立起基于流程再造和流程管理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以完善的内部控制程
序和控制措施,有效保障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四层次的内部控制与风控体系,主要包括:(1)员工自律;(2)部门主
第 47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管的检查监督;(3)督察长领导下的监察部和风险控制专员的检查、监督;(4)董事会领导下的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控制和指导。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控制专员岗,专门负责对投资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出具监督意见和风
险建议;对于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章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授权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投资关联交易进行检查监督以及其它风险相关事项。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
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本基金均
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
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公司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和交易对手库,在进行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时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手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短期信用评级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28,702,724.16 26,837,838.18
合计 28,702,724.16 26,837,838.18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超短期融资券等无信用评级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长期信用评级
AAA 335,231,338.75 224,564,487.05
AAA 以下 219,742,671.71 95,228,756.95
未评级 90,330,355.09 114,944,674.63
合计 645,304,365.55 434,737,918.63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超短期融资券等无信用评级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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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
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
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
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审慎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对本基金组合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
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
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
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
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
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变动引起组合中资产特别是债券投资的市场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投资
第 49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收益的风险。本基金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市场利率变化有一定的相关性。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
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
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末
年
月
日
资产
货币
资金
结算
备付 3,278,006.37 - - - - - 3,278,006.37
金
存出
保证 120,995.48 - - - - - 120,995.48
金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应收
申购 - - - - - 24,881.80 24,881.80
款
应收
清算 - - - - - 3,416,167.49 3,416,167.49
款
资产
总计
负债
应付
赎回 - - - - - 10,079.17 10,079.17
款
应付
管理
- - - - - 135,861.52 135,861.52
人报
酬
第 50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应付
托管 - - - - - 45,287.18 45,287.18
费
应付
清算 - - - - - 3,307,936.11 3,307,936.11
款
卖出
回购
金融 137,623,701.93 - - - - -137,623,701.93
资产
款
应付
销售
- - - - - 1,307.61 1,307.61
服务
费
应交
- - - - - 18,167.93 18,167.93
税费
其他
- - - - - 157,775.00 157,775.00
负债
负债
总计
利率
敏感
度缺
口
上年
度末
年
月
日
资产
货币
资金
结算
备付 1,270,865.95 - - - - - 1,270,865.95
金
存出
保证 172,062.29 - - - - - 172,062.29
金
交易
性金
第 51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融资
产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应收
申购 - - - - - 9.92 9.92
款
应收
清算 - - - - -30,541,496.61 30,541,496.61
款
资产
总计
负债
应付
管理
- - - - - 127,803.58 127,803.58
人报
酬
应付
托管 - - - - - 42,601.22 42,601.22
费
应付
清算 - - - - -25,602,163.83 25,602,163.83
款
卖出
回购
金融 -1,832.20 - - - - - -1,832.20
资产
款
应付
销售
- - - - - 1,229.63 1,229.63
服务
费
应交
- - - - - 6,749.15 6,749.15
税费
其他
- - - - - 160,612.50 160,612.50
负债
负债
-1,832.20 - - - -25,941,159.91 25,939,327.71
总计
利率
敏感
度缺
口
第 52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
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险状况测算的理论变动值。
假设 2、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市场变量均不发生变
化。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年度末 (2024 年 12 月
动 本期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
基点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
-4,560,781.91 -1,608,531.58
基点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本基金所有的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最大市场价格风险由所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决定。本基金通
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市场价格风险,并且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
监控。
第 53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
其他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
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到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第一层次 230,940,099.89 165,563,595.25
第二层次 443,066,989.82 296,012,161.56
第三层次 - -
合计 674,007,089.71 461,575,756.81
于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无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使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无。
第 54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2024 年 12 月 31
日:无)。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股票 - -
其中:债券 674,007,089.71 98.80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第 55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卖出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买入、卖出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第 56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无。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第 57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 58页 共 64页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份
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银河通利
债券 LOF
通利债 C 574 6,920.98 0.00 0.00 3,972,640.46 100.00
合计 838 496,164.74 410,171,459.89 98.65 5,614,595.31 1.35
银河通利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 银河通利债券 LOF 0.00 0.0000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通利债 C 0.00 0.0000
有本基
金
合计 0.00 0.0000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银河通利债券 LOF 0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通利债 C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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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银河通利债券 LOF 0
本开放式基金 通利债 C 0
合计 0
理的产品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827,461,476.17 80,633,054.25
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告》,徐琳女士不再担任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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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27,000.00 元人
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 5 年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不存在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相关从业人员不存在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托管人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托管人相关从业人员无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券商名称 备注
元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东北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注:1、基金管理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业务或者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公司应当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资格;
(2)、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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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3)、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合规风控能力良好,具备健全的合规风控管理制度;
(5)、具备证券交易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及交易条件,交易设施、交易终端或资金结算服务
能力等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公司提供交易结算支持服务;
(6)、如提供研究服务的,应当具备研究实力,有专业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地为基
金管理人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证券分析等研究服务;
(7)、法律法规、监管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基金管理人依据上述标准对证券公司的资质、服务能力等开展调查及综合评估;
(2)、经基金管理人内部程序审议,确定拟开展合作业务的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与证券公司完成相关协议的签订,通知基金托管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
券商名 占当期债券
券 证
称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东北证 1,191,397,3 130,000,000.
券 23.83 00
银河证 381,448,276
券 .00
招商证 1,497,290,9 5,296,413,00
券 42.36 0.00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中国证券报》、《上海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1 季
度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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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证券报》、《上海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
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日报》、公司网站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银河
等级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序号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1 0.00 0.00 98.6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在市
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
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无。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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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21-22 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38568888 /400-820-0860
公司网址:http://www.cgf.cn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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