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镇洋发展”)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沪杭甬”)拟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本次交易
的各项条件。
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预案已详细
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沪杭甬作为存续公司,将综合年度净利润、现
金流等因素,统筹考虑并安排利润分配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组。
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东现金选择权。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立新 包永忠 吴建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