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5-032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
。
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
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章程附件《监
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事规则》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 2.1-2.4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吴重晖、方果、何贵云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
本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勇、杨克泉、刘志强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后附)。
本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权 0 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
前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 10 万元人民币/年,并
按月支付。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
代扣代缴。该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与
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人民币 98 万元(含税)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8 万元(含税)
,
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含税)。公司拟支付的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
用较上年同期下调约 9.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议案一、议案二部分事项、议案三至议案六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东会通知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重晖,男,1985年3月生,工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
共党员。曾任重庆水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主席;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营运管
理部部长。现任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兼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重庆轨道交通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除上述任职外,吴重晖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其他相关规定。
方果,男,1974年12月生,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群众。曾任历任
中策轮胎有限公司动力车间主管;新华信托公司信托投资部经理;中
讯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投资部副部长、风
控法务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重庆工合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除上述任职外,方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其他相关规定。
何贵云,男,1969年7月生,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中共党员。曾任重庆
南桐矿业公司审计部部长、监事(兼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重庆轻纺
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工代表
监事;上海三毛国际网购生活广场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第
十届、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报告日,何贵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
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勇,男,1974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曾任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重庆兴能物产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
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报告日,张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
杨克泉,男, 1967年1月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
律师,中共党员。曾任河北经贸大学担任企业系讲师;上海立信会计
学院副教授;国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曾兼任GQY
视讯(300076)、岱美股份(603730)、康德莱(603987)、通达动
力(002576)、法兰泰克(603966)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
融学院担任副教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春雪食品
(605567)、海典软件(831317.新三板)、澜沧古茶(06911.HK)
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杨克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
定。
刘志强,男,1981年9月生,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副教授、
二级律师,中共党员。曾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重庆
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任职。现任泰和泰(重
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任福安药业
(300194)、中设咨询(833873)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日,刘志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