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6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
合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表决董事 9 名(含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长何昕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副董
事长黄晓亮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黄晓亮、胡一元、杜彬、何小
勇、杨志雄,独立董事许国艺、李志华、张秀春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出席
会议,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晓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通过北京
银行德外支行发放不超过 3,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年化利率为
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并由公司股东何振亚
先生、董事何昕先生、董事黄晓亮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的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事
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使用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额度尚在
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发
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动力源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通过北京
银行德外支行发放不超过 5,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年化利率为
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并由公司股东何振亚
先生、董事何昕先生、董事黄晓亮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使用自有不动产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的土地使用权
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事
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使用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额度尚在
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发
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动力源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动力源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
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
业务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期限 1.5 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动力源关于子公司之间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