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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退市龙宇: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4 01:17:56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退市龙宇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个交易日,剩余 5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
  注意风险。
  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
  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5
  元/股(含)。因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
  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5〕119 号),上海证券
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一)证券代码:603003。
   (二)证券简称:退市龙宇。
   (三)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
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如证券交易日出现调整,
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
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
应当具备 24 个月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
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
券和资金)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
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于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
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退市整理期前 10 个交易日内每 5 个交易日发
布 1 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退市整理期最后 5 个交易日内每日
发布 1 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1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
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
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
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于退市整理期内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5 元/股(含)。
因公司回购金额有限,存在短期内完成回购的情形。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计
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退市整理期内每日
披露回购事项进展情况。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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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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