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5-027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 308,324,9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致。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8,324,99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27 号
咨询联系人:陶凯、沈卫宏
咨询电话:025-51181105
传真电话:025-51181105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