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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08 16:05:16

证券代码:001356       证券简称:富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38 元(含税),以截至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589,320,000
股模拟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22,394,16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17%,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9,32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4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桂兰、胡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台州益升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台州臻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5%以上直接
股东穀风投资有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5.30 元/股)。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针对上述最低减持
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5.26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南路 88 号富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咨询联系人:潘梅红
  咨询电话:0576-86623577
  传真电话:0576-8662309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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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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