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安
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宁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5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0,989,958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4.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3,710,88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宁钛材”)年产 6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
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及安宁钛材、保荐人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相关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
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合计 720,000.00 168,371.09 3,888.1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及安宁钛材募集
资金专户。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
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
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不包括《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
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决议有效期
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
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公司及子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由资金管理部负责具
体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资金管理部门将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
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
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安宁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建中 杨家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